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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 (第2/3页)
/br>“你爸爸是一个成熟稳重又勤劳的人,他是X大经济系的系草。”“浩一,浩一,到妈妈这里来,让我好好看看你,好孩子。”一如既往,无限循环的梦境又在上演。好困。什么时候能不做梦的睡一觉就好了。作者有话要说:☆、他们叮咚。唔,是微信吧。我不知不觉又从梦里出来,四处摸了摸,摸出手机一看,是微信,白清歌发来的。今天准备干什么啊?白清歌,乐的弟弟,虽然长得很江乐一模一样,但个性是南辕北辙,他好像读中文系的,性格挺老实。他几乎每天都会这样问我:吃饭了吗?今天要干什么呢?他喜欢我,这是很明显的事情。虽然我不太清楚喜欢别人是什么样的感觉,但是被别人喜欢的经验就很多了,像贝贝,像晓婷之类的,还有楼下的保安大叔,他们都喜欢我。说老实话,我好像不会喜欢上别人,我也不会拒绝别人的喜欢,除了比较缠人的我不喜欢之外。我想了想,回他:应该还是去酒吧唱歌。接着又打电话给贝贝,告诉她晚上去唱歌,挂电话的时候想起来贝贝那里还有一瓶眼药水,应该叫她记得带上,不过贝贝好像都会随身携带,也就没必要再打一个电话过去了。再坐一会儿,然后起床,洗漱,就有中午饭吃。别的不说,容城做菜是真的好吃,以前他工作很忙,也没那么好的心情,不会做饭,我之前也没那么喜欢他,这个人虽然看起来很好相处,但总让我感觉他在与人相处的时候巧妙的把握着一个度,显得理智,又不真挚。现在他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边努力工作,又养着花花草草,还养了一条很大的狗,每天宝贝似的带着散步,伺候它吃喝拉撒,一般也会准备三餐还好心的叫上我一起吃,好像更加热爱生活了。“终于舍得起来了么?”他调侃式的笑,这也是新出现的一种笑容。我挠头,直奔饭桌,开吃。“今天也要去唱歌么?”容城问,伸手摸摸蹲在他脚边的大狗。我点头,继续吃。容城笑了笑:“白清歌也会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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