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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2/3页)
来的不确定性,这是第一次,我以为他会毅然决绝的回答我他永远都不会喜欢任何人,会延续那样直到底不拐弯的作风。或许他也在考虑改变。我想,他之前说再也不会回来这里,他要离开这里,或许就是要一个新开始的前提。如果我的猜测是对的,那他就真的,再也不会回到这里来了。我也会真的再也见不到他。在高中的时候,我喜欢过一个女生,含蓄而暧昧,目光会不自觉的移到她身上,察觉时又悄悄收回,在她遇到困难时会苦恼着要怎么偷偷的帮助她。那时候,我以为感情就是这样的,我要帮她,偷偷地,不要被任何人发现。初入社会时,和一个同为实习生的女孩子交往,她坚强,骄傲,在某些方面显得过于强势,那时候我学会忍耐,包容,我所以为的感情又加上这些内容。但是遇到江乐,我又意识到一个词语的重要性:尊重,尽管他的想法中有那么多和我不尽相同的内容,他有魅力,我会不自觉的做到真真正正的尊重他的想法。我是真的想接近他。江乐,他一点也不快乐,他的不快乐像一江池水。我也是真的想让他快乐一点。作者有话要说:☆、我们“诚诚啊,你那工作怎么样啊?有没有把咱们这儿的特产送一点给老板啊?”我妈,即便在我将近三十的岁数,还坚持叫我的小名,而且几乎每天都会打电话过来询问各种大小事务。还有特产,每回我回家,她都会忙前忙后的准备一大堆东西,让我带回来送给上司和同事,说是有助于打通关系,在职场需要好人脉。我从未对这些表现出一丝一毫的不满,无论是在亲戚朋友面前被小名称呼感到微微尴尬时,还是背地里苦恼着怎么处理这些土特产时,分不清究竟是我所谓的孝顺,还是我其实是怕麻烦而不愿意争取以及说出自己的想法,我最近也还在考虑另外一个可能:我无所谓,也许是因为我对生活没有热爱,所以我对一切都无谓。“…工作都好,已经把东西送去了,老板很喜欢。”我听到自己的声音,温和,醇厚,其实那些东西还老老实实的窝在储藏室。我在习以为常的说谎,意识到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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