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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3页)
就干死丹姐。”舌尖含住乳`头,荆寻轻声说。女人因为沉浸在爱欲之中而闭上了眼睛,无暇他顾,看不到荆寻在欲`望之中过分冷静的眼神。是呀,他必须得承认,小时候的荆寻,一直是个爹娘都不要的杂种。第23章最后一点良心如果按照词典里的名词解释,那么三岁到十四岁之间的荆寻,是“孤儿”。亲人只有外婆,九岁以后,连这个亲人也没有了。他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外婆也不知道——唯一的女儿跟恋爱对象去了外地,一年后抱着孩子回来,却死也不肯说孩子是谁的。放下孩子就立刻出远门找工作,再回来的时候却只剩一堆骨灰,说是遇到流氓误伤。上世纪八十年代,不知父亲是谁、母亲又遭横死的孩子,周围总会围绕着许多流言:“他妈搞破`鞋被捅死了”“听说在舞厅里当小姐”“爹是蹲监狱的”。放飞想象的同时又对这个可怜的孩子报以一丝同情,只是这同情在流言蜚语中显得微不足道。外婆孤身一人抚养他,在小学二年级的时候撒手人寰。无父无母又没有亲戚愿意收养,荆寻便被送进了孤儿院。他在那里一直成长到十四岁,才第一次拥有了父母。领养他的家庭原本有一儿一女,女儿已经十七岁,儿子十五岁,是再婚家庭后同父异母的姐弟。儿子中考完放假跟同学一起出去玩,不幸出了车祸。痛失爱子的母亲几乎精神失常,家人稍不注意就跑出家门在街上游荡,见到年龄差不多的孩子就哭着跟在身后,被人报警不知有几次。那时的荆寻刚好又跟她的孩子有几分相似,就这样被领回了家。养父本身并不同意,只是为了安抚几近疯癫的妻子不得已才出此下策。养母虽然倾注了所有的爱,却并不是对他,而是对想象中的儿子。而家里突然多了一个不认识的弟弟,让原本就因为继母而跟父亲不和的女儿,反对得更加激烈。不知明天在哪里的生存环境教会了荆寻一件事——怎么让别人喜欢自己。幼年时同情他的长辈和邻居,班级里心软的小姑娘;孤儿院里脾气不怎么好的阿姨,常来的志愿者;冷淡的养父,对自己怒目而视的继姐——在什么人面前该露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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