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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7 (第3/3页)
么回事,他淡出已久,不成想居然在这地方又重新见到了‘江湖’。天越来越暗,这个小街道却被车灯闪的如同白昼,远处的出口似乎又停了几辆车,十多个人开始往巷子里涌,不少饭店的老板开始探头探脑,一些胆小的甚至直接将卷帘门拉下来,连灯管都灭了。郑哲如坐针毡,正犹豫要不要将车倒出去,结果忽然爆发了一声枪响,紧接着有人从饭店里滚出来,一个光头举着枪从饭店里往外走,怒目横眉,嘴里骂骂咧咧,郑哲一句也听不懂,因为全是地方话。光头被人团团围住,郑哲有些看不见他,但看外围人群的动静,应该是没动手。形式忽然陷入僵局,郑哲很能理解,如果换成他,对面是个枪口,郑哲也不会鲁莽上前,子弹是不长眼的,大家出来混都是为了吃口饭,没必要为此再把命送了。之前被放下去的青褂子忽然从现场跟郑哲之间的路口拐出来了。此人身材细高,边走边动作,似乎是在系腰带,郑哲本来没注意他,可发现那男的过去后,两边人的人开始让道,郑哲就多看了一眼。要么怎么说有些人的气质是天生的,他走向杀戮,却完全不像是去送死,他像个猎豹一样,步子轻快,不急不躁,然而揪住光头的时候却是行疾如风,两个人乍一看有点像是情侣拥抱的姿势,青褂子的白指头扣住光头的后颈,往自己肩膀上一摁,脱枪拔刀几乎是瞬间的事,待郑哲看清时,已经是完事了。一把长刀穿胸透骨,生生挫断了光头的下肋,刀尖儿透背而出,却没有停的意思,又直接没入了巷子里的砖墙,将人钉在墙面。郑哲看的毛骨悚然,他是混过的,他明白这不是狠辣,这是要命,动手狠的人他不是没见过,动手要命他从没见过。如果他见过估计也没命了。他不知道他刚刚经历本市的大事件了,他只是趴在方向盘上,饶有兴致的观看了一场久违了的江湖斗殴,他以前身处其中不觉得什么,然而现在以旁观者的角度来来,也觉得有些太血腥了,让人无法接受,感觉这些人疯子似的,有些不太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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