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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3/3页)
在切好的松花蛋上,边往上浇醋边说:“马上就可以吃了,你回去等着吧。”我坐回座位时,DOUBLE没再靠近我,也没跟我说话。吃完收拾完,他们开始合练。DOUBLE的吉他弹得非常棒,噪音条件也得天独厚。唱了几首英文歌之后,他开始唱中文歌。歌词很颓废也很粗俗,曲子却流畅而优美。停下来休息时他们告诉我,那是中国摇滚第一人崔健的手笔。我抱着啤酒瓶有一搭没一搭的听着,喝着。我不了解摇滚乐,不知道崔健,但我至少明白一个道理,不了解并不代表有权利轻视。“给我点儿肉,给我点儿血换掉我的志如钢和毅如铁……因为我的病就是没有感觉快让我在这雪地上撒点儿野……”我嘴唇颤抖地看着DOUBLE,手上的酒全泼在胸前。哆嗦着放下啤酒瓶,我端起一杯二锅头一口灌下,咳呛着鼓掌。他们几个人对视了数秒,DOUBLE调了调弦,开始重复这首歌。我在歌声中一杯接一杯地喝着这种从未尝过的烈酒。他们把这首歌重复了无数次后终于停止,因为我伏在桌上已经咳得抬不起头了。DOUBLE问我:“你怎么样?要不要紧?”我努力压制住咳嗽站起来,一步一步走到他面前,吻住了他的唇。他怀里的吉他“嗡”的响了一声被转到身侧……那一晚,我醉得很厉害,意识模糊,记忆支离破碎,脑海里却留有几个不连贯的片断:他翻转或折叠我的身体时我的骨骼发出“喀喀”的声音;趴卧在床上,我身后那个被撑开的部位竟然毫无知觉;在一道白光中,齐歌的脸一闪而过……第二天清晨,手机震动着把我唤醒。我头痛欲裂,强打着精神看了看表,起床穿衣,故意忽略床畔的另一个人。那个人却不肯忽略自己,撑起半个身子露着光洁的胸脯问我:“这么早就走?”“我今天考试。”应付完他的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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