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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 (第2/3页)
并不是怠慢他,我故意装作刚刚认出他的样子,因为我的“忘记”,他有些失望,毛茸茸的耳朵瞬时耷拉了下来——我是说,如果他有的话。我无语的看着他这种类似于雏鸟情节的架势,难道我很面善?他见一眼就把我记住了?也可能是因为我魅力太大。他拖着步子跑到后排的角落一缩,我则心里琢磨着是不是要收了他,看他那傻傻的样子,勉强使唤的话应该也能将就吧?打定主意,晚上我就去找他了,并且,我也有意的接近他。和他接触的越深,我就越加发现其实我完全想多了,想让他听我话很简单,直接吩咐就行了,根本就不用循序渐进,慢慢□□。我不禁觉得有点乏味,这么软的柿子,捏一下就瘪在那里,未免太无趣了。而且,他那张脸我也看得有点烦,于是,我就想着还是丢掉算了。什么跟班不跟班的,如果连讨我欢心都不能,那还不如养只小狗遛呢。可是他这个牛皮糖,明明我已经对他态度冷淡,他却愣是看不出来。或者说,也许他看出来了也死皮赖脸的往我面凑。我心里直翻白眼,于是对他更觉不耐烦。演变到后来,我干脆就不搭理他,他那么闷,本来话就少,现在我一断电,他就没什么理由粘着我了。我就这样轻描淡写的把他甩开,他无声的消弭于我的眼前。他这样一个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人,如果把人排个等级,我觉得他也就是那种中下品,这样一个不起眼的存在,本来就应该像路边飘落的叶子一样,在我眼底成个像了事,再没痕迹。可偏偏,我的命运似乎注定和他有交集。而且,我无奈的发现,似乎他在我眼前的确是晃得太久,我竟然渐渐觉得他顺眼起来。虽然我平时风风火火,做什么都干脆利落,周围永远不会缺少欣赏鼓掌的人,但是,有时候难免也会有点萧索。总觉得不管我取得了什么样的成绩,做出了什么值得称赞的事,那种满足感也只是一时,过了那一刻我的光芒就消散,大家该忘得就忘了。而我在这种罕见的情绪偏低的时刻,却总能看到吴航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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