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搁下去,我可能就找不到小辫子了,我急急的说,急不对,我怎么把急说出来了,我当即改口,我追老师的手握得更紧了,不准。我急眼了,怎么可以不准?以前都是准的!提前以前,这就又有许多不可不说的故事了。起初我与老师的合作便是我给他当专用尸体,这样一来他就可以过够解剖尸体的瘾,而不用再去买。加上他带的学生也是需要尸体的,现在他把购买尸体的钱全都省下来,我立了大功劳。我知道自己价值匪浅,一直都琢磨着想到什么好处和他交换,因为如果我什么都不要乖乖听他的话会让我显得笨,不都说笨人容易被欺负吗,我可不想被他欺负,所以我千方百计的想条件来和他谈。后来我就想到了,那就是我要出去溜达。我刚开始和他这么提的时候,他想都没想就否定了。于是我借机发脾气,他要拿刀切我我就死活不从。你不知道,如果我不愿意,他想强迫我是很难的。就算我避不了,但挠他一脸总做得到吧?给他下几个绊子总做得到吧?何况,就算他豁的出去要和我死磕,我即使拒绝不了,但没有我的配合他的快感肯定大大降低。第一次见面我让他切那是我让着他,怕他切不到后吓晕。后来我让他以及一帮小嘎豆切那是我顺着他,反正只要爷乐意,爷爱咋咋地。他见我贞烈的厉害,就有些让步了,他问我,你走了还会回来吗?我心想,当然,不回来我上哪去?所以我就毫不犹豫的点头。于是他也点头,说好,伸爪一指门的方向,你走吧。我眼睛一亮,屁颠屁颠的就颠到了门口。关上门后我看了他一眼,那一刻竟然有些留恋。他站在原地眼睛一眨不眨的看着我,不对我笑,不对我说再见。于是我也没说再见,门都没关就走了。我走出那个房间,晃晃悠悠走在一条僻静的小路上。我不想去大街了,怕万一我一个不慎,又倒地不起,会被人再判一次死刑。到时候可能就不是露篷车厢这么简单了,没准把我拐卖到荒山野岭,然后送给一个更加莫名其妙更加**的人。这个世界**的人多了去了,你不知道那是因为你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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