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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3/3页)
什幺你不让我继续欺骗自己?他却摇头道:「错了,我是要你的脆弱。」他不理会我的默然,从房间拿了些东西出来,扔在我脚旁,道:「你回家了吧。」是肯定句而不是疑问句,我做了什幺,杨骚只怕比我自己更清楚,我猜他其实是我肚子中的蛔虫,「这些是惩罚你特意忘了我说过你不能见你的家人。你总是记不下我说过的话,你太愧对你过目不忘的脑子了。」顿了顿,他冷冷的道:「你总不能什幺都忘记掉。」我的痛苦,只有我自己记得最清楚,所以,我从来都不想记得,何必,太在乎呢?从小到大,老师们写在成绩表上称赞我的评语中大约都有这幺的一句:「天赋异禀,记忆力极佳。」即使是无意义关联的一大堆数字,我都牢记不忘。我曾经很感激上天让我有这样的天赋。母亲却摇首道:「会吃苦的。」我终于在杨骚身下明白这句话。人类最伟大的地方是,懂得遗忘,忘记一些不愉快的,对自己不重要的事,然后,又是新的一天。甚至许多曾经对自己很重要的事、很重要的人,也渐渐的埋葬在记忆之海中,不复记起。第一次被杨骚上,我告诉自己,我忘记了。我忘记了来到阁楼之前被关起来那一段黑暗的日子早就让我崩溃。没有人可以独自面对无尽的黑暗,我只能管住自己不发疯,却管不住对家人的思念,还有管不住我的恐惧,之后两年,我都十分怕黑。我忘记了我被绑在床上冷冷的感觉,忘记了他一根手指探进挖弄时极度不适的感觉,忘记了他耳语的道:「你的身份,由现在开始,就是我的玩具,将来也是……永远不会改变。」我忘记了那撕心沥血的痛楚进出……三年来的每一天,每一夜,每分每秒,我都告诉我自己,我忘记了。我学习遗忘,我学习适应,我学习笑。最后,我甚至忘记了我原来是一个人,而不是一件物件。杨骚坐在沙发上,冷冷的道:「阿侠,事不过三,不要再刻意的找死。我的容忍限度,你现在知道了吧?不用再试了。」我慢慢支起身体,抓起那些在我脚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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