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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 (第2/3页)
道说,这个男人从一开始就做好了万全的打算,他留在帝景只不过是为了有朝一日能使唤得心应手?“你不当也可以。”叶云将另外一杯也独自喝了起来,“只不过你的行踪要是哪天不小心被那人知道了,我可没有任何责任。”变相的威胁。调酒师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说道:“我答应你。”“嗯,这才乖。”叶云点点头,温和笑道,“我最喜欢的就是乖孩子了。”乖泥煤!【==】“长得丑不拉几的,没被回炉重造就算是运气不错了,我还真没有看出来他哪里乖了。”还未等调酒师将叶云对他的定义诽腹完,后边更加刻薄的话语,以及那熟悉的声音让调酒师的脸完全垮下去了。他来这里初衷一半是因为见到久违的好友的兴奋,另外一半就是来向叶云告状的……那两个目无尊长的小屁孩,他可是和他们小叔是一个辈分的!为什么要被他们指使做牛做马?还因为他和叶云从挟竹马竹马’一起长大的关系,更加不待见他。时常来酒吧说话都是夹枪带棒的,鸡蛋里挑骨头。“小弋,你该叫他朗叔叔。”叶云的话语中并没有指责的意味,反而多出的宠溺让调酒师看清楚人世间的冷暖……调酒师性朗,单名一个绎字。很好听,可惜被放在了猪的头上。→这是丁戈的原话。在叶云面前,双胞胎一向是乖得无害如同一只绵羊。绵羊眨了眨眼睛,咩咩叫道:“狼叔叔好。”朗绎听着一阵寒战。戒备的看着丁弋欲哭无泪,又不是他让他叫的,需要这样威胁吗?还狼叔叔?真不知道是讽刺还是什么。这叫什么回事儿。他是披着狼皮的绵羊,而眼前这位可是披着羊皮的恶狼。“狼叔叔怎么会在这里呢?我刚才从吧台那儿上来,看见有人在找你调酒。”丁弋步步逼近,目露凶光,好似只要朗绎不知道该怎么下台阶,他就扑上去将这只‘狼叔叔’撕得粉碎。好在朗绎智商还算是正常。做恍然大悟一般:“就是说刚才上来的时候,听见有人再叫我,哎,也不知道等了多久了,我这就下去看看。”一溜烟,就像是后面有狼虎猛追,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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