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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28 (第2/3页)
br>顾凯风租的房子在学校对面的居民区,走路五分钟远的地方就有大型超市,上课和生活都很方便。考虑到不出意外的话可能会在这里住上四年,经房东允许后顾凯风雇人好好把房子收拾了一下,把其中一间卧室搬空了,又往里面放了一个大书桌和书架作为书房。书桌上备了一套练习硬笔书法的用具,包括钢笔,墨水,字帖,练字本……除此之外,还有一套摆着主要为了好看的毛笔字用具。这些都是林飞然自己准备的,上大学之后时间自由了很多,林飞然打算沉下心好好把字练一练。某个周六的下午,林飞然在书房里挥毫泼墨,昨天折腾人折腾到凌晨的顾凯风惬意地补了个午觉,只穿着一条大裤衩,睡眼惺忪,晃晃悠悠地走进书房,给了林飞然一个熊抱。“宝贝儿练字呢,写得不错,有进步。”顾凯风昧着良心夸赞道。其实练字这种事情短期是很难见成效的,不过给点信心总不是坏事。“我也觉得比以前好看了。”林飞然心安理得接受夸赞,在纸上认真地写下顾凯风三个大字,小尾巴竖得老高,得意道,“你看!”顾凯风心尖一颤。林飞然写的“顾凯风”这三个字画风明显和其它字不一样,间架结构恰到好处,和字帖几乎没有出入,显然是着重练习过这三个字。“我这三个字写得最好,因为练得最多。”林飞然扭头望向顾凯风,可能是因为对着光,那精致的面容显得格外白皙明快,他坦诚中略带一丝羞怯的笑容好像在发着光。顾凯风心头腾地蹿起一簇邪火,清了清嗓子,似是有所企图地问:“老公陪你写会儿毛笔字?”林飞然天真地点头:“好啊。”十分钟后林飞然才明白过来,原来所谓的写毛笔字指的是顾凯风用毛笔蘸水在自己身上写字。“够了……”林飞然被按在桌子上,胸前水亮一片,抬手遮着眼睛不好意思看人。蘸饱了水的软毛在他身上肆意游走着,那酥痒透过皮肤一路痒进了骨子里,痒得他发慌,顾凯风却还坏心眼地问:“这是什么字?”“不知道……”林飞然都快被弄哭了,一只手慌乱地在桌面上抓了两把,抓到一张纸,便难耐地将那纸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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