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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我们组总输,不光因为方啸人高腿长,随便伸一下胳膊就能摸到篮筐,还因为边牙牙同学虽然投篮姿势帅得堪比流川枫,但不是打到篮筐就是连篮筐也碰不着,命中率低得可怜——我怀疑这家伙死要好看,根本顾不得准头。所以任凭我再怎么力挽狂澜,我们组总是输得很惨。按说他和方啸一组才有利于我们篮球四人组的可持续发展,奈何边牙牙同学致力于拖我后腿,说什么也不肯换组,理由是和方啸待在一起会显得他很衰。——拜托,和我这样玉树临风的运动健将在一起难道不会衬得你更衰吗?!不过话虽如此,我还是不得不承认他投篮的动作的确好看的让人挪不开眼。天知道这家伙为什么每次跳起来都能恰到好处地露出一截白得发光的肚皮。大概我该送他几件大号的T恤,这样就能止住我的胡想八想和忍不住乱瞟的眼神。我开始把他掀起的T恤和裸露的肚皮画在纸上,勾出一截流畅好看的腰线,在靠近裤腰的地方描出若隐若现的肚脐。他跳起来时被气流带起的T恤在我脑中越掀越高,一直延伸到我梦里。不过,令人不太愉快的是,在傍晚打球的时候总有一群吃过晚饭后无所事事的邻居对我们评头论足。暑假快结束的一天傍晚,我们四个又两两分组地对峙起来。那天我球感极好,每投必中,三分球一个接着一个,在边岩面前出尽风头,终于带着他体会一把胜利的滋味。方啸万分不服:“你小子今天怎么突然火力这么猛?”我抬手抹了把汗,觉得自己流川枫附体:“老虎不发威你真当我是病猫啊,今天就让你见识见识哥有多厉害!”方啸拿手拍着球夸张地指着我大笑:“说你胖你还喘上了是不!”“等着!”我拿手指指他,一边走到一旁喝水。边岩正拿起矿泉水瓶咕嘟咕嘟灌了几口,见我走过去,伸手把瓶子递给我,我接过来仰起脖子对着瓶口往嘴里灌,脸上微微发烫,脑子里莫名其妙冒出一个念头:“这算间接接吻吧?”好在刚刚又跑又跳,每个人脸上都红扑扑的,谁也看不出谁脸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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