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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9 (第3/3页)
/br>最早,这些都是聂诚的活儿。不知何时起他们掉了个个儿,能在彼此面前露出最随意的一面。让他睡,不睡足了他就像另一个人。姜准开了空调,调好温度,开始给买回来的水果蔬菜分类,然后轻车熟路地找出各类厨具。上一次用到这些还是两年前他住这养伤,自觉自愿地负责两人的三餐。聂诚家的东西整洁有序,十年如一日地放在原本的地方。按着记忆伸手就抓到所需,那种熟悉的感觉能突破时间的隔阂。其实早在高中,他就能培养熟练度,可惜他那会儿进厨房纯属陪聊,眼看着聂诚一个人忙得团团转,不知道怎么帮,也没有真的要帮的意识。那时,他很多事情只会看、会记,不会想、不会反应。第7章chapter7如果他以谎言为生,他就应该试着以谎言而死。——海明威chapter7十几岁,正是如狼似虎的年纪。他们的相识充满了血淋淋的印迹。姜准上高中时被荷尔蒙烧得只有半个脑子,与成年后冰块儿模样相比还处于“只具其形,未得其神”的阶段。他自找借口,说十八岁以下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所以跟半疯半傻没什么区别。当然,这种一棍子打死的极其不客观的结论来自于他成年后的欲盖弥彰。中考后可以跨区选学校,他从和安区考到了海东区,为的是离家近,整个年级没几个认识的同学。他长个儿早,十五岁就窜到了一米八三,从踏进高中起就厮混在最后一排,天天翘着二郎腿睥睨苍生。那会儿聂诚才规规矩矩长到一米七,和他隔了两排,坐在教室中间毫不起眼。他每次从聂诚身边经过时,视线刚好从他头顶扫过,所以他眼里一直没这个人,或者说他眼里向来没什么人。高一开学,周围人忙着找原先同校的人聊天,他就塞上耳机趴在桌子上听歌,正好轮到这首,眼前熙熙攘攘的景象顿时值得玩味。这年代的初高中都很务实,不喜欢把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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