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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2 (第2/3页)
去吧。”李季用一根草逗弄一只肥兔子吃。“杀好了送过去容易坏掉。”二狗子道,“不如送活的。”“我咋忘了,县太爷府怎么可能没有能杀兔子的。”李季打开一个笼子,将一只兔子拎耳朵拿出来,抱在怀里摸着毛。兔子打小就瞧见过人,所以并不怕被摸,比起一开始繁殖的那两窝,现在的兔子可以说几乎被完全驯服了。李季摸着兔子柔顺的皮毛。这么一张皮,至少值四钱银子,能换来的米够一家人吃上一两个月的。这也是因为大米是细粮,少见,若是换棒子米,够一家人吃半年都是有的。也就是这边皮子少见,若是换个地方,怎么也卖不上这么高的价格。可以说,李季的富贵,结合了天时地利人和,少一样,李季都没有现如今这么自在。五谷丰登,衣食无忧。这世界上不知有多少人终其一生,都求不来这样的享受。平心而论,这样的小日子,李季过得满足极了。摸着兔耳朵,兔子不太习惯的抖了抖,却没有太挣扎。李季抱着欢喜,多摸摸兔子脑袋,低头亲了一口。李季对这种毛茸茸的东西没有什么抵抗力。不过就算再没有抵抗类,李季也分得清,喜欢是喜欢,当跟小尾巴不同。小尾巴是家里的一部分,兔子虽然不可或缺,但却是一家人吃肉吃饭的指望。二者不同,所以不管再怎么喜欢,杀兔子的时候李季是一点都不会心疼的。“开春时候养的兔子大部分都能杀了吃肉了。咱也是时候跟老爷说说什么时候交货了,也正好,咱们也该回去看看了。前段时间忙的厉害,你爹肯定想你了。”开春时候养的兔子现在六七个月了,长得挺肥的了,除了部分挑选出来做种兔留着下崽,剩下的两百来只,都能送去给县太爷那边杀了。家里最近别的牲口多了不少,都是县太爷送过来的,光猪崽子二十只,牛羊各六只。这也就是迁就家里只有四个人,要不然只要县太爷想,就是拉来百八十头都是轻松地。所以商量一下,把之前家里头养的养杀了一只。李季还从没尝过羊肉味,听兰手艺好,做了一桌子的羊肉宴,也算是让李季和二狗子饱了眼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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