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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 (第3/3页)
不是朝暮巷的琴师了,而是是桓信侯爷的第十二个男宠。我们都知道的,每一个伟大的故事都有一个狗血的开始。作为当今圣上最疼爱的小辈,小侯爷桓信把纨绔子弟这四个字演绎的淋漓尽致,桓信,字寄锦,世袭武陵侯,他祖上跟太/祖皇帝南征北战,是开国元勋,最后也是战死疆场,因为老家指武陵,特封武陵侯,世代为国征战,圣上特赐“世代忠烈”,可见宠爱,而今其家中只他一个儿子,圣上勉励有加,时常召见,可知前途似锦,而现在太平盛世,也用不到他去沙场征战,也不必担心没命享福。于是桓信整日在京都和一众王孙玩闹,在酒楼里喝多被仆从背回去是常有的事。这位是打架伤人,溜猫逗狗,怎么尽兴怎么来,反正也没人管他——他老子早就没了,只剩一个吃斋念佛的娘亲,也不管他。到了后来整个都城的人提到这位少年有才又无法无天的小侯爷都要皱眉,大约是有那么一点替死去的大侯爷感到不值,而只有忘抄馆高兴。因为侯爷吃喝嫖赌终于进行到了第三项。老鸨头笑的眼睛眼睛都没了,数着银子在月黑风高夜就把无双雪送出去了。无双雪蹲在马车上郁闷透顶,因为这个机会本来是云桑的,嗟来之食,那个词是这么说的吧,吃起来总是很不舒服的。云桑便是那个青玉的徒弟,是红的发紫的头牌,不过因为云桑受了寒,怕伺候不周到,好说歹说才让来的云松同意换人。要知道呢,在馆内和招进府是完全不同的情况。被招进府,受到恩客的青睐,大概是就有出馆的日子了。按理说这样的机会难得,且小侯爷虽然说不务正业,好歹没听说有什么虐待人的癖好,却不知道云桑为何放弃,他明明,他明明是好的很,甚至还很有兴致来和自己告别。大概是清高病发作,觉得侯爷品行不好,入不了眼。这样想着,无双雪颇觉得自己十分聪明的点了点头,觉得自己分析的万分有道理。而到了侯爷府,因为其肃穆的氛围,无双雪也忍不住屏起呼吸,小心翼翼的低着头从后门随云松进了府,云松是侯府里派来接他过去的人,一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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