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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 (第3/3页)
行车!一秒后,我失误撞上维切尔一家的信箱,倒在了地上。维切尔家养的约克夏泰迪串串狗,克洛,汪汪叫着朝我扑来。我站起来,检查了一下我这具借来的身体:一条小臂上擦伤了,伤口泛着粉色,疼,但没见血。膝盖骨感觉像是缺了半截。裤子上有血迹。我一瘸一拐走到了自行车边上,把车扶起来,轰走了克洛,继续前进。***我在八点零五分到了学校,发觉自己压根儿不知道杰克的文学课是在哪栋楼上。我勉强立住自行车,掏出杰克的手机,点开了他的掌上导航应用。我费了一些工夫才找到了他的课程表。美国文学课在哈德利厅的103号教室。我在八点十二冲进了教室。教授是个削瘦结实的男人,有一头花白的短发。他用挑刺儿的眼神瞥了我一下,让我很恼怒。比起被人用这种不以为然的眼神看着,我更习惯像这样看着别人。测验还没开始,我打量四周。有些学生目光呆滞地注视着教室前方,另一些学生把脑袋搁在桌上。坐我旁边的这个男生用铅笔上的橡皮头顶着鼻子。“……什么韵?”教授在提问。我闻到一股体臭,闻了闻自己的腋窝。这股味儿不是我发出来的,不过我身上确实隐约散发着对自行车的恐惧气息。“杰克,你有什么想法?”这个老师显然是那种会因为你迟到或走神而点你名字的类型。“抱歉,能重复一遍问题吗?”我问,突然意识到我书包、笔记本、铅笔都没带过来。“狄金森在的第一节押了什么韵?”注②:IheardaflybuzzwhenIdied,美国女诗人EmilyDison的作品。我绞尽脑汁。狄金森……我对狄金森的唯一印象是,她的大多数诗都能用的调唱出来。注③:Wabashonball,调门欢快的美国乡村乐老歌。我记得不久前的一个夜晚,杰克告诉我,他因为课程的缘故在读狄金森的诗,而且很喜欢她。他确实提到了她用的韵脚。但他说的究竟是什么来着?我当时在忙着安排伯纳德·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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