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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 (第1/3页)
月的时间——比常人少了将近3年的时候——就成功来到炼气三层,他的心中也只有骄傲:这是他的徒弟!不管是不是资质好,反正他教的绝对不差。而在这六个月中,任空文完结了自己的第一篇文章——,总字数100万。因为他现在没什么事儿干,码字速度本就快的惊人。文章中后期开始,他就日更一万,心情好就加更。这种勤奋的更新状态,吸引了很多读者,收益也很不错。钱,任空文没太在意。他开心的是现在他的文章下面,有很多可爱的读者,每天她们的评论中总有那么一两条,带给他灵感和激情。而这种灵感和激情不是写作上的,是修炼上的。他觉得自己现在道心之坚定,差不多已经达到虚仙境界了。毕竟那么多需要强心脏才能看完的评论,他一个没放过。很多读者的评论,他看完只能捂脸,实在是太污了。而正是因为这种污,让他不知道怎么回复。旧文快要完结的时候,他就已经开了新文,这一回他决定写一个现代狗血故事。本来他打算还写自己熟悉的环境的,但是有一天看了一个挑战类的综艺节目,心中热血澎湃,感觉自己下一秒就要飞上天。于是他就决定也挑战一下自我,写一篇以这方小世界为背景环境的文章。这类文章在网站被归类到现代的组别。虽然是挑战,但是他并没有傻到一定要疯狂暴露出自己在环境上的常识缺陷。他特意想了一个狗血至极的故事,就是为了加重剧情分量,弱化环境。这回他的文章名字依旧简单粗暴——。主要是讲述两个男人不断地相遇——相恋——误会——分手——再相遇——再相恋……循环不止的故事,为了尽可能的撒狗血。任空文将他长这么大听大师兄八卦过的误会方式全写进去了,自己还在这个基础上编造了几个特别离谱狗血的误会方式。总之这是一篇极其挑战人神经的文章。要说任空文的上一篇虽然挺简单粗暴的,就是苏爽雷的升级流,但是整个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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