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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4 (第1/3页)
都没有,样样都靠着这些军汉们才能快速得到一个家。现在烧炕有了碳,柴火也足够了。“你能不能让他们每天自己带着碗过来?”这么几个碗那么多人喝……阮白的眉头皱得死紧。楚昊一看就知道二狗子又嫌弃上了,咂了咂嘴:“破孩子,哪里惯出来的那么多毛病?”话虽如此,他倒是一点都不介意把阮白惯出更多的毛病来。几个百户看到楚昊走出来,听到楚昊的吩咐,严肃回答:“是,明天一定自己带碗!”说话间,老三带着儿子女儿慢悠悠跑了回来。然后,大部分对狗的习性了解的人都知道的,譬如说喜欢会动的东西,譬如说越跑越追什么的。尽管老三很是成熟稳重,但是架不住大胖和小胖还没见过这个阵仗。于是,有那么多人陪它们玩!“汪!”“汪汪!”“嗷呜~”几个跑得慢的倒了血霉,一路鬼哭狼嚎,迅速超过原本跑得最快的人。楚昊错了搓下巴:“嗯。”作者有话要说: 做人的标准选择错误的案例二老五:百户应该要勇冠三军,跟柿子那样的!老五:百户应该要会训练战阵,跟柿子那样的!老五:百户应该要有勇有谋,跟柿子那样的!小田田(⊙ω⊙):人生要有点追求,目标要看准千户。老五(ノへ ̄、):不,窝没法成为一代宗师。第四十一章精气神顺阳关有了一道新的风景线。每天早上天才蒙蒙亮,新晋千户手下的数百人,轻装背着自己的饭碗,开始整齐地跑向荒驿。过了一段时间,数百人又以比出发的时候更快的速度,嗷嗷叫着冲回关城。身后跟着四……两只威风凛凛的金色大狗。楚昊的个子在一般人中算是高大的。老三的个子在藏獒中,估计也算是高大的。当初它一抬头就能被被楚昊抱着的大胖叼走,可想而知现在能够有幸被这么一头大狗追逐,是何等的欢畅淋漓!士卒们跑起来是如何的狂野、奔放!老三和老四的年纪并不大,要是没有阮白他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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