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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3/3页)
/br>因为害羞,罗钰的身体特别烫,而经过一系列事件后,方凌的手却是向生铁一样冰凉。每当触碰到罗钰的肌肤的时候,都会惹的罗钰颤动。罗钰强忍着身体异样的感觉,迅速的配合好方凌穿好了衣服。一身精致修身的红袍完全将罗钰完美的体魄显现了出来,但是此刻的方凌可美功夫去欣赏。他抓起罗钰的手就准备往外面跑。可是罗钰挣开了方凌的手,再次蹲下身去捡起了地上的毛笔。方凌急得上前就要去夺:“罗钰,那个不能动!会让你受伤的。”可是罗钰却像没听见似的捡起了地上掉落的毛笔和已经碎了的玉佩。然后举起毛笔大声的朝着张秀喊道:“仙人,这根毛笔是他所有力量的储存点。他将他的内丹放进了这根毛笔里。”那根毛笔怎么那样熟悉?方凌盯着那只特别熟悉的毛笔,在脑海里调出了有关其的记忆。终于他想起来了。在他五岁的时候,他去到一个喜欢书法的亲戚家。当时那个亲戚正好从某个邪士手上买下了快要修炼成人形的小鼠——朱青。因为曾经听人说用鼠妖的毛做毛笔,再将其的血染在笔尖上,那支笔就将会有妖力,会将你所画的东西全部变成实物!就在准备将小鼠——朱青的血洒在笔尖上时,却发现自己没有拿刀,于是匆匆忙忙的出去了,就连门都忘记关上了。五岁大的方凌格外的调皮,不小心就看见了这个没人的房间。因为门没关,所以小小年纪的他就壮着胆子走了进去,惊奇的看着房间内的珍品收藏。忽然他一不小心就瞥到了桌子上的笼子,笼子里正关着一只奄奄一息的小白鼠,笼子的旁边是一个做工非常精美的毛笔。不知道是出于什么想法,小方凌趁着外面没有人经过立即将毛笔和小白鼠揣在了怀里,丢下了一锭金子就悄悄的离开了。因为杀妖做笔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所以当那个亲戚回来后看见笼子里的小白鼠不见了的时候也就没有去到处询问了,这件事也就不了了之。回到自己府邸的方凌急忙将小白鼠从怀里拿了出来,给他上药,找东西给他吃,并将小白鼠藏在了自己的床上,防止下人们把它丢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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