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一篇肉,我是一百篇肉(H)_分卷阅读12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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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2 (第2/3页)

点透明,灰绿色的眼睛透着欢快的光芒,耳朵上挂着闪耀的银色吊饰,衬得他漂亮的脸更加白皙,修长结实的身体裹在无袖T恤和紧身皮裤里,像只金光灿灿的小狮子。

AXL在挂了电话之后还是显得比较热情的,拉着他和他唠叨了许多,SLASH也挺高兴,IZZY架着墨镜叼着烟靠在旁边,只是静静听着,时不时发出轻轻的笑声。

虽然如此,一起组乐队的事情在当时还是搁浅了,直到后来那个和自己从小玩到大的傻小子STEVEN找到自己说什么学会了敲鼓要和自己组乐队,他们又在酒吧招聘了一个贝斯手——穿着黑色皮裤和马靴、挂着性手枪银色雕饰的金发朋克小子DUFF。如你所见,他们当时没有主唱,要SLASH站到台前去唱歌什么的还不如用吉他敲昏他,直到有一天,IZZY再一次来找他,并且邀请他去看他们的演出。

然后,他第一次见到舞台上的AXL。

其实IZZY在舞台上的样子显得也有点不同,虽然还是慵懒而优雅的,却有了一些野性放纵的血腥味道。不过叫他吃惊的还是AXL,他从没见过谁像那样唱歌,像是要把肺都唱出来,那样狂暴血腥,那样原始放肆。

后来的后来,他们五个就稀里糊涂的在一起了,乐队也渐渐在LA有了些名气,不过那多半可以归功于AXL大爷的脾气,他会因为看谁一个眼神不爽而发飙,致使乐队总是莫名其妙陷入一场混战;他会突然打开车门跳下去,只因为谁说了一句让他不高兴的话;他会在演出的时候穿一些勾引人的衣服,一边呻吟一边下体上画圈,引得台下的观众都拥上前扯他裤子摸他大腿;他一次又一次进监狱,还是不思悔改的把警察咬的出血。这些习惯到很多年后他们站在整个世界面前仍然没有改变,SLASH也渐渐明白了,不管外表看起来多么天真可爱,不管他咧嘴笑起来的样子有多羞涩无辜,AXL是真真正正的肉食动物,他拥有的是一种血淋淋的渴望,正像他们第一张专辑的名字所昭示的一样。

APPETITEFORDISTRUN,毁灭的欲望。

这就是他们如何开始,也好像他们的结局。

I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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