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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断的河,後来被好大喜功的先帝开成了运河,运河直通到南边商贸繁盛的大郡通平郡。到了通平郡,水路陆路都四通八达,进京走水路的多半都从通平郡走。通平郡离城门口不远的街上便有个小饭馆,名字有趣,就叫“不知味”,因为名儿起的怪,倒有不少人在这吃饭。这天午後突然下了场暴雨,吃饭的就被隔在这“不知味”,索性就聊了起来,其间有一二十个举子,总不过也就是纵论天下时政。这一群人就围了一桌听一个白衣的说,“现如今天下被那个外号‘屠夫’的太尉把持著,我等他日若是能高中,入朝为官,自当以天下为己任,匡扶景氏王朝。”一个青衣的哼了一声,“皇上?哼,我等自然是应当以天下为己任,可也要辅佐明主,更何况孟子曰: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太尉大人虽然是权势大了点,可是戍边十年,北疆的蛮子因为有太尉大人在而不敢犯边,後来又平定五国之乱,这可是不世之功,倘或没有了太尉相里若木,这景氏王朝早就败了。”那著白衣的道,“臣子为万岁尽忠难道不是应该的?”那人嗤笑道,“可我听说这个皇上,自幼长在深宫大院里,是个无能之辈,就春天去了趟狩苑打猎,结果听说还摔断了腿。”旁边一桌一个著锦袍的少年正在有滋有味地吃一碗馄饨,一边瞧著他们说话,听到这儿似乎想到什麽笑了一下。又听那著白衣似乎著了恼,“你我饱读诗书之人何发此乱臣贼子之言?”少年微笑著正瞧著等那说话尖酸的青衣人接著说,没瞧见一个穿紫袍的人叼著烟袋踱到他面前瞧他。这人仔细看眼前少年,皮肤细腻白皙,一双妙目恍若星辰,小巧鼻翼,细看去虽然笑著却沈静似水。大约刚过束发之年,一身月白缎子衣裳,腰间系著银丝锦绣的腰带,下边悬著一块玉璧穿著五色丝绦。细细看去分明是个娇生惯养的富家少年,怎麽连个跟的人都没有?这紫袍人是通平郡太守姨太生的儿子,叫许久,平日不喜读书,专好男色,今日左看右看这少年,心中便生出些意思了,动了龙阳之兴,哪里还挪得开步。冲著少年吐了口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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