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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7 (第3/3页)
知鱼之乐。如果我认识他的话,我就叫他乐乐。我想,我们一定能成为朋友的。【完】作者有话要说:第一个番外是原世界番外,本来没打算用第一人称,结果突然灵感迸发,觉得用第一人称也挺好的!更有代入感。这个世界是重生前的世界,叶帆的重生改变了很多事情,让大家都有了好的结局。这个番外是一气呵成的,我写的时候一边写一边哭。写完了看看其实总体来看不算虐,怅然若失吧。下一个番外是现世界番外,当然是甜甜甜啦。第七十五章网络番外二网红我叫敖澜仁,今年三十六岁,性别男,爱好余知乐。如果颜值满分十分的话,我给乐乐打一万分。别人说我是夫管严,我说自己是老婆迷。说真的,在遇到乐乐之前,我是真没想过自己会喜欢男人,尤其还喜欢上了那种不苟言笑的白领精英男。我这人嘴上没把门的,而他又是规规矩矩的性格,每次和他稍微开点黄色玩笑,他瞪着我的样子像是随时会吊销我胸前的红领巾。总的来说,我和他在一起,就像是维多利亚的秘密遇上无印良品,我日天日地日空气,他连和女生亲个嘴都亲不下去。为了追上这样的人,我颇下了一番苦心,战术列了七八套,最后一个没舍得用,我就撞大运成了他男朋友了。你们以为成为官方认证的男男朋友就能做那些不能描述的事情了?太巧了,我也这么认为。毕竟当你喜欢一个人时,他身上的衣服不管什么时候看都碍眼。我的好兄弟老徐对我家乐乐特别器重,他在一举砍掉了优品集成里的那些小藩王后,他把乐乐调去做了优品集成的总经理。乐乐新官上任三把火,手上烂摊子一堆,足足忙了半年,才稍微理清头绪。这半年里,他每月只休息一天,也就是说,我们每月的性生活只有一次!——我撸管还一天两次呢!!他每天回家时都累的像一条死鱼,往我们爱情的小床上一躺,就昏睡过去,就连洗漱都要我帮他拧了毛巾帮他擦脸。如果赶上他精神好的时候,倒是能和我“唇枪舌战”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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