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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3页)
,能让人心服口服的美。也正是任忍初中的时候发生了三件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事情。第一件,他发现自尊是这个世界上最没有用的东西。他初二的时候有一个市级演讲比赛,当时的班主任想让他去,如果那个比赛得奖,他就能评学校的校级优秀学生,有奖学金。但是他需要自己准备比赛的衣服,这是演讲比赛的服装要求。他回家跟任洪文说了,任洪文特别高兴,拿出来自己结婚时候穿的西服,要他穿这个。任忍那个时候十四岁,营养不良,勉勉强强才长到了一米六五,任洪文不瘸的时候有一米八几,他的旧衣服对任忍来说太大了。而且款式也旧,非常老土。任忍不愿意穿,恳求他爸说能不能买个新的,合身的衣服?他已经一年多一件衣服都没买了,以前的衣服也嫌小了。任洪文把脸沉下来,阴鸷地问:“你是不是要花光你老子的钱!挑三拣四的,是不是嫌这个家?你要跟张一萍那个婊子一样走吗?你身上流着我的血,我到死都是你老子。你认不认!”任忍小声说没有,任洪文把他锁进房间里锁了一天一夜,没有给饭吃。如果他不答应穿那个衣服,就别想出来,任洪文会打电话给班主任说不参加那个比赛了。任忍当时年纪不大,不明白自己哪里触到了任洪文的霉头,急的要哭,那个演讲他练了很久,他答应了班主任会好好加油的。最后他妥协了,他穿着那件过时的,肥大的,衣摆上一大块洗不掉的污渍的旧西装去参加了演讲比赛。他上台的时候下面一片哄笑,他努力说完了自己的稿子,眼睛不敢看观众席,匆匆跑下台。他躲在少年宫的厕所里拼命压抑泪水。当众的哄笑,对一个十四岁的孩子来说太过残忍了,他觉得自己鲜血淋漓地在太阳下暴晒。掩面之时他在厕所隔间里听到两个男生说话。一个说:“任忍这种穷逼也有女生喜欢,她们长不长眼啊?还不如喜欢我。”另一个说:“过了今天没人会喜欢了吧?哈哈哈哈那个衣服笑死我了,什么年代的啊!你发学校贴吧了吗?哈哈哈哈哈哈。”他躲了很久确定没人了才走出厕所,看到镜子里的自己面如死灰。后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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