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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89 (第3/3页)
致了血族发展的桎梏。血族的长存,让血族民众生活缓慢、无所事事,在他们出生时阶级便已经划分完成。他们看起来比人类强大,却比人类更迷茫。人类的生命十分短暂,但是因为短暂的生命,是人类更加珍惜这仅有的百年。而也因为这短暂的生命,人类文明飞速进步,从一开始不会穿衣服的原始人,变成如今遍布全球的种族,可见人类的强势。人类是脆弱的,可又是最强大的。人类所领悟的知识随着一代一代的更迭不断没有消失,反而不断积累。人类没有野兽的獠牙,没有敏锐的视线,没有迅猛的速度,可人类渐渐占领了全世界。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就是人类的坚强和可怕之处。人类更是这世界上唯一可以和血族对抗的种族,这也让血族十分不解。数千年前的人类,明明脆弱地不堪一击,只能充当他们的事物,任他们宰割、圈禁。时间慢慢就过去了千年,而血族这时才发现,在他们迷茫、毫无追求的时候,人类早已在这千年间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类的智慧不断提高,人类中出现了群体、部落、城池、国家。惊讶于人类的发展,血族开始研究人类。血族嫉妒人类,明明那般脆弱渺小,却又有着不同于血族的坚强。人类忌惮血族的力量,可血族却羡慕人类的无畏。可血族又是极度高傲的种族,他们的羡慕嫉妒最后化成了深深的鄙夷和愤怒。不过是区区人类,不过是他们的食粮!血族开始抓捕人类,不仅是为了食用,更是将人类变成了他们的仆人。他们将人类抓进血族境地,给人类初拥,让不人不鬼的人类在这片土地上开垦耕种。可人类已经变成了半血族,他们种出来的庄家吃起来只会是味同嚼蜡。血族又驱使人类去猎杀人类,凶残毕露。为了抵抗血族和血仆,人类中又衍生出了炼金术师和神官。人类是像蝗虫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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