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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49 (第3/3页)
到林瑞都恭恭敬敬称呼其为“林瑞前辈”。天生高冷的性格,却又按捺不住卖萌的心,林瑞总算在阚宇超这里找到了归属感,因为,就算被派过来做任务,他还是最喜欢粘着阚宇超。于是乎,这对硬凑起来的表兄弟形影不离。作为有经济能力的表哥,阚宇超当然要照顾表弟林瑞的嘴和胃,时不时就带林瑞去吃好吃的。只是,如今的写字楼没有L娱乐总部大楼方便,大楼内部没有贩售店和餐厅,想吃什么只能自己下楼去买。大手牵小手乱逛,没有遇到粉丝,却遇到了刘曙光。其实刘曙光只是坐车经过无意中瞄到了林瑞而已,只是这一眼过去,眼神就再也收不回来了。那个白白嫩嫩的小男孩,眼光纯净且充满生机。如果吃下这样的小男孩……对于魔族来说,不仅逞了口腹之欲,还能得到能力的提升。如果吃掉这个小男孩,魔族纱丽就再不必忌惮魔族刺客童馨儿。所以,巧遇,完全是人为的。可惜,“刘曙光”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细节:既然巧遇可以人为,那么无视更加可以人为!刘曙光一开始的盘算是:反正阚宇超是被L娱乐培养出来的,见了长辈至少会主动打招呼,然后借故把阚宇超和小男子诓到街角,弄晕阚宇超、抢走小男孩。剧本很美好,现实很残酷。阚宇超与刘曙光擦身而过,不仅没有主动上前打招呼,反而附赠一份白眼大礼包,气得刘曙光差点骂街。错过,也就意味着刘曙光失去了一次机会。他倒是有锲而不舍的心,赶紧转身唤了一声:“小阚,请留步!”这实在是没脸没皮的做法,哪有在街上被人白眼之后还冲着人家背影深情款款呼唤的?又不是狗血BG偶像剧。可是,刘曙光偏偏这样做了,看到阚宇超脚步没有丝毫停留的意思,直接豁出老脸冲过去拉住阚宇超的胳膊:“贤侄请留步!”反正老脸是这具皮肉的,不是内在的她的。阚宇超明显不耐烦:“什么咸啊甜的?大叔,放开您的咸猪手好吗?我是个纯洁的男孩子,我不想在大街上跟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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