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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2 (第1/3页)
。最主要是,涉及经济利益。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胡修宁虽然不太喜欢荀墨,但很相信此人不会在合约上动手脚。Bell是个典型的“人对我好,我便双倍回报”的人。他和胡修宁一向投缘,自然不会坑害胡修宁。至于黄哲和阚宇超,更是大方拿出自己的合同让胡修宁比对——从各项老生常谈的条款到经济收入的分成。胡修宁很满意,因为他的收入分成和黄哲、阚宇超等同。其实,就算L娱乐在分成百分比上对黄哲和阚宇超有所偏颇,胡修宁也不会在意。一来,他进入娱乐圈并不是为了赚钱;二来,黄哲和阚宇超原本比他更有优势。Bell半开玩笑挤了挤胡修宁:“一碗水端平,分成这件事你得谢谢Boss呢!”胡修宁收好自己这份合约,以同样的口吻回答Bell:“我不会让他的大方白费,这其中的差价,我会帮他赚回来的!”那件曾经被误会的事,黄哲已经不放在心上、阚宇超仍然半信半疑,唯有Bell始终认为荀墨对胡修宁关照得实在过分。于是,Bell朝胡修宁挤了挤眼睛,心说:我家阿宁好有志气!怪不得大Boss喜欢呢!哼,那些整天自己不努力工作、老想着脱光了衣服爬床嫁入豪门的骚货简直连我家阿宁的脚指甲也比不上!脑补YY太过精彩,有时不自觉就会在脸上表现出来。Bell眼角眉梢都是戏,自然难逃胡修宁的妖眼。不过,胡修宁已经懒得care这种事情。上火是一定不能够的,将来如果红了,指不定还要和什么样的人被动甚至主动传绯闻呢!相比较那些遥远的莫须有,至少眼前的荀墨长相上不差。而且,荀墨又不是第一个,前边已经有黄哲和阚宇超了……唉,为什么随便想一想,竟会有一种危机感呢?传就传吧,这个没节操无下限的时代,已经很难发生阮玲玉那般“人言可畏、我唯一死”的凄凉故事了。在征得公司和Bell同意的前提下,Star三人同时在微博宣布签约L娱乐。没有华丽热闹的签约仪式,因为黄哲主动提议,将签约仪式的预算花在首张单曲的宣传上。艺人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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