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梁小丑混世记_分卷阅读17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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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卷阅读17 (第1/3页)

    时你想走都走不掉!去吧,你只要把这封信以及我的口信带到,就是帮了我的大忙。”

“将军!”家兵咬牙狠狠磕下头去,连磕三个头,抹了一把眼泪爬起来就走。

看家兵走入密道,王标把一切恢复原样,跺脚恨声道:“传山,我对不起你!秋玉,是我连累了你!该死的胡狗!我恨哪——!”

声落,就听大门外传来了尖锐的叫声:“圣——旨——到——!”

与此同时,传山被带到了北军大营。

帐篷帘子一掀,吴少华和李雄走了进来。

吴少华也就算了,李雄一见传山就怪叫一声冲了过来。

“等下等下!胡小……胡将军马上就到了,我们有什么事等会儿聊。”传山连退两步,躲开李雄热情的一脚。

“你这个王八蛋,你这几年跑哪儿去了?等会儿你一定要给我如实交待,奶奶的,让我伤心那么久,还以为你小子真死了。我就说嘛,祸害遗千年,你小子哪会那么容易死。”李雄的表情又像哭又像笑。

传山也觉得眼眶有点发热,揉了揉鼻子笑骂:“你们两个倒也命长,打了这么几年仗,不但没死还升官了,可喜可贺啊!”

三人一起笑起来,三年没见,自然彼此互相打量了一番。

吴少华上次虽说已经见过传山,但那时的传山和现在的传山根本就是一个魔鬼一个正常人的区别,不能混为一谈。

就见三年不见,三人都已褪去青涩气息,变得男人味十足。

吴少华长得彪壮魁梧,一张脸盘倒也端正,就是眼角带了点流气,感觉人不太正经的样子。

李雄倒是长了一张斯文的脸孔,可惜个子似乎没长一点,中肉中背,不高不胖,一笑起来,那双不大的眼睛就眯成了一条缝。

再看传山,一身普通老百姓的灰衣布褂,脚上穿着黑布鞋,头顶一块方巾。三人中他最高,比起更为彪壮的吴少华,身材完美的他多数给人以修长矫健的感觉。

而此人脸型用俗一点的话来形容,那就是如同刀刻斧凿般有棱有角,乍一看并不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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