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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 (第3/3页)
妾,已经身怀原主的骨肉,现代法律在处理死亡人口的遗产分配时都明确规定了,合法妻子依法享有继承权,这个皇帝的位子是她们的丈夫的,我的原则让我无法无视两位女士的合理诉求。但要因此放弃我的人生计划,我是不依的。即使这具身体本不是我的,但我的出现也起到了维护两位女士现有地位的作用,在这项合作中我的诉求也不应被忽视。说来说去,目前的情况还是无可避免的陷入了僵局。我想走,但走不了,要我留下,也没有理由。在过了个年节后,我内心的烦燥愈亦加深。一方面感触于这个时代的生动鲜活,另一方面又畏惧这种鲜活。我从不是一个雄心勃勃的人,上辈子前妻都已经进市委了,我还在地方上当个科级干部。甚至可以说,我是个有些不思进取的人。安稳求存的我不适合当年的前妻,如今更不适合这个新的岗位。我迫切想要个人来替我接走这副担子。我属意原主的弟弟岳智。这已经是我第三次请岳智来了,自从正月结束后,我便频繁请岳智来紫宸殿议事,所议重点还是重要政务。为了这个事,我最近都在认真上朝,奏折一个不拉的通篇,甚至将大殷历史上比较突出的政治事件都找来资料,参考了个遍。且不论我这一番勤政的假象给朝臣带来了什么震动,我起码能在考察岳智这一事上提出一些像样的问题了。“弟弟,这奏折里所奏之事你怎么看?”我指的是今天收到的一份检举的折子。上面检举右金吾卫上将军霍光之子于京中滋事,并仗势欺人,气焰嚣张。这个事情算不上什么军国大事,但我觉得很有拿他来考验岳智的必要。岳智看完折子后就说:“上奏的折子里叙事详尽,条理分明,还有多方举证,想必定是实情。我朝明文规定,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右金吾卫上将军虽官拜一品,但其子仗势欺人,也不能轻饶。”“有理,那你说该怎么做?”我接着问。“自然是将犯事之人收监数日,再治霍将军一个教子无方之罪,罚奉三月,以儆效尤。”岳智把处置办法讲解的十分详细,也并无不妥之处。我听后点了点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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