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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7 (第2/3页)
以地斜了脚边乱吠的狗一眼,倒是想起了什么,他无视了沈元的沉默,走到卧室打开衣柜门,找出一件黑色羽绒服披上,道:“你在哪里?”“……”沈元走了几步,走出了安静的洗手间,似乎就在一瞬之间,手机那边的环境变得特别嘈杂,信号也一般,沙沙的,宁枝之不怎么听得清他说的话。宁枝之揉了揉眉心,道:“你在丽皇?”丽皇是本城著名的KTV,鱼龙混杂,谈生意的有,吸毒卖.淫的也有。作为从小到大一起长大的好友,宁枝之早就劝过沈元不要去丽皇玩,泡个妞儿对沈元来说没什么,反正沈元也没少玩,他这花心大少的名头在哪个圈子都有名。可一旦沾上毒瘾,这人就废了。“嗯,我在丽皇。”沈元怕他教训他,连回答的底气都弱了好几分。宁枝之劝也劝过了,作为普通朋友早已仁至义尽,他心想多说也无益,就懒得再劝。“那好。”宁枝之抱起狗,拉开家里大门,边打电话边下楼梯,“你在丽皇等我,我把狗还你。”“……”邰笛一口气梗住,差点气死在宁枝之的怀里。他这是要被二度送人了?说起来,邰笛还真不是宁枝之养的狗。三天前,他刚穿来的时候,是在一个满身烟味的男人怀里醒来的。那男人就是沈元。沈元是本市有名的花花公子,他新交了一个长相很可人、身材更傲人的模特女友。沈元很是心动,买了条泰迪犬想讨女友欢心。结果狗买了没几天,也没等女友生日把礼物送出去,他就和模特女友成了过去式。分手比换衣服还快。狗成了滞销货。人见人烦。直到两天前,宁枝之有事找沈元,开车去了他家。那天,沈元正在楼上的浴室洗澡,是打扫别墅的阿姨给宁枝之开的门。宁枝之一出现,系统就不断提示邰笛,这人就是本世界的攻略对象。邰笛兴奋不已,宁枝之走到哪里,他就跟到哪里,还时不时用牙齿咬他裤腿,给肉也不吃,给黄金狗粮也不要,专门咬男人的裤腿。连沈元都笑着调侃说:“这畜生是爱上你了。”当时,宁枝之摇摇头,没怎么说话。等晚上,宁枝之到家熄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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