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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实听了一下精神了,眼睛亮闪闪的,让王耀一下想起了母亲养的那条狗,每次回家给自己叼来鞋子后就这样盯着自己。“这是我第一次演戏,本来不想做的,明明是要做歌手的,为什么反而让我来这里耽误时间呢。”“做歌手阿。”王耀若有所思地看了看他,从今天经纪人专门把这个新人介绍给自己就可以看出来,公司是打算着力培养他的。“先在影视剧里跟观众们混个脸熟,再推歌的话,接受度会比较高。你不喜欢演戏?”王耀问,现在哪个人不是演而优则唱,唱而优则演,都想要影视歌三栖发展,就连王耀自己,也隔上个三年两载发个唱片。“只想唱歌,想唱出能够打动人心灵的歌。”说这句话的时候,林子实望着远方,眼神认真而坚定。这孩子有双漂亮的眼睛,王耀想。“喂,唱给我听听吧。”“哎呦?!”林子实一下子从座位上窜起来,脑袋重重地撞在车顶上,“前辈你要听我唱歌?”“嗯。”王耀笑着点点头。“那么我唱前辈的可以吗?”?王耀一惊。这是王耀十八岁发第一张唱片的主打歌,也是王耀唯一一首自己作词作曲的歌,是王耀写给某个人的歌,很幼稚的歌。那时候王耀还很年轻,爱起来天不怕地不怕,相信着天长地久、相信着只要牵着手就能一直走。后来那人离开了,才知道,原来爱情竟然那样的脆弱,经不住一丁点现实。从那以后,王耀就再也没有唱起过这首歌,他以为自己就象忘记这首歌一样忘记了那个人,忘记了那段感情,也忘记了那段时光。可是,如今林子实一提起,王耀就立马把一切都记了起来,他有些恼怒,恼怒林子实竟然记得这么老的一首歌,恼怒林子实不知天高地厚得竟然要在原唱兼作者面前唱这首歌,所以他的语气很冲:“你喜欢这首歌?”“是呀!”林子实似乎是没听出王耀的怒气,欢快地回答。“前辈的歌里,我最喜欢这一首,甜蜜又充满希望的爱情之歌。”说完,他开始唱起来,清澈的男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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