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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5 (第2/3页)
交集,但也不方便直接问,或是大剌剌的插手,要是有机会再旁敲侧击看看吧。打从一起吃了烤地瓜后,贾孚若每天下午的行程就变成小男孩来,他喂他点心吃,吃完后他就拍拍屁股走了,不过现在他临走前都会朝他大力挥手,并且露出满满的笑容说:“孚若哥哥,我走了。”贾孚若听到他这么喊,满心感动。这一句哥哥,多么动人,多么甜蜜,甜到人的心里去了,尤其是配上那张小帅脸。不晓得他那张迷死人不偿命的脸到底是遗传谁的,实在无比可爱,让人无法抵抗他的魅力。唉,为什么这么优质的男孩,年纪和我的差距这么遥远呢?能不能有安慰我寂寞的男人出现,我不要求跟这小鬼有同等级的姿色,比他姿色差一点也没关系,只要有那个人出现就好了……“文清,要注意红绿灯还有车子,明天我会准备不一样的东西给你吃。”贾孚若也朝他大力的挥手,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小男孩终于肯告诉贾孚若他叫铸文清,当初小屁孩的跩样也不见了,乖巧了不少。事实上,两人碰面除了一起吃东西,贾孚若还帮他盯了一下功课,发现自己猜的果然没错,铸文清的中文真的很烂,所以下午没事时,他还会教他中文,现在两个人好得很,简直是哥们的感情了。而他也从铸文清口中知道,他回国才一两年,之前住过加拿大、新加坡、香港,所以他英文很好,但中文不太行。也许就是中文不好,不想暴露自己的弱点,也不想被取笑,所以之前才都装成高傲不理人的样子吧?但其实他应该也是很想好好跟人相处的。贾孚若心道,小孩子也有小孩子的烦恼,他发觉他教铸文清中文的时候,虽然他一开始很抗拒,但最终还是乖乖的学,现在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可见他非常认真的听讲呢。这个小孩还是有优点的,他聪明天资又好,教他的时候,贾孚若觉得他的反应很快,再加上长得好看,以后长大不知道要迷死多少人。想到这,贾孚若又忍不住失笑,他这么夸赞铸文清,好像在赞美自己的小孩一样,原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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