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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 (第3/3页)
好像什么都没发生过。如周虎所说,沃尔玛周围围满了丧尸,密密麻麻的几乎没有空隙,让人从中窥见末世前这个地方的热闹。两人停下来,对视了一眼,傅锐拍了拍墨风,“去吧。”也许是因为刚才做错了事,墨风现在积极得很,闻声立刻扑进丧尸群中,沿着它经过的轨迹,总有一两只丧尸倒下来,很快就清出了一条狭窄的道路。骆宣伸手抓住傅锐,用最快的速度冲了进去。这就是他们之前商量的办法。反正也不可能把丧尸都杀光,索性让它们继续做屏障,免得有人见到他们进来了,也想跟着浑水摸鱼。商场里面的情况并不比外头好多少,幸好骆宣跟墨风的速度都快,一路走一路出手,消灭丧尸的同时,倒是也没有受伤。不过,到沃尔玛所在的楼层时,他们碰到了难题。这是一只F级的丧尸,如果是在别处,不说傅锐,骆宣单人就能解决了它。但是它周围还跟着一大群的丧尸,一个不慎就会受伤,让人束手束脚,反而施展不开。骆宣想了想,说,“我们找个靠墙的地方,至少不用担心围攻。”傅锐点头,立刻选定了一个方向,“那边。”两人且战且退,引着那只F级丧尸到了角落里,这里两边靠墙,余下两人只要各自防卫一个方向就可以,不必担心顾不过来。至于墨风,它仗着速度快,身型又小巧,在丧尸群众跳来跳去,不时踩过丧尸的肩膀和头顶,却让丧尸奈何不了它。时不时就伸出爪子挠一下,效率反而比两个人加起来都高。傅锐见状,若有所思的对骆宣道,“我知道你的意思了。”以前骆宣说墨风跟它打,不会赢但也不会输,他还不太理解。现在看到这个情形,总算是明白了。而且,进化动物果然是比进化人更加得天独厚的存在,不管是战斗本能,还是种族天赋,都远胜于人。以前因为动物未开化,没有灵智,不懂策略,所以对上人的时候几乎都是输,可是现在不同了。幸好据骆宣说,动物的进化要比人类困难太多,如果一千个人里面有五十个人能进化,那么一千只动物里,都未必有一只能进化。不然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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