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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5 (第2/3页)
七手八脚:“你你你血口喷人,你哪只眼睛见我偷鸡摸狗了!”
女人瞪他一白眼:“你不偷鸡摸狗怎拷上了官府的手镣,你知不知耻呐害不害臊呀?”
“我乐意拷上怎么了。你不卖是吧,等我叫知府缴了你这个店面建个澡堂!”
郁泱原视而不见,可晃眼看到铺子的招牌上写有“杨记酱肘”四个字,便进了去,将银子扣在案上道:“来十个带走。”
女人惊了一下,愣愣的有点措手不及,连忙马马虎虎整了仪态,笑盈盈道:“好嘞,客官稍等。”
隔着空气都能听到女人扑通扑通的心跳声。
丁鹭当即瞎了犬眼。论相貌他虽然不及郁泱“艳压群芳”,但个头比郁泱高啊,走到哪儿不是“高山仰止”。若是翰林出身,他整也得排个前三贤。
丁鹭不服气的小声道:“看你养的那些刁民。”
郁泱展开画扇扇凉,似答话道:“是啊,我养的刁民。”
丁鹭当即捂了嘴,还以为郁泱听不见,默默地背过身去。
女人打包好了猪肘子递给郁泱:“客官拿好。”
郁泱取出一只收进怀里,然后将肘子抛给了丁鹭,出了铺子随孟鸢离开。
丁鹭努了下嘴,瞪了一眼郁泱的背影,回过头看见女人目瞪口呆,不悦道:“我手上的铁镣他送的,羡慕(恨)吗?”
一声怒喝:“你走!”
郁泱与孟鸢到了瑶池仙汀,方常引他俩去了案发的厢房。
方常是方槐的父亲,酒楼的老板。若方槐当真是杀人偿的命他心里大抵也好受些,可如今又说凶手未定,老人更痛心疾首。
孟鸢低头跟在后面,默不作声。
厢房外贴了封条,倒不是官府贴的,是方常自己贴上的。事发以后酒楼的生意大受影响,已大不如前,再没人点楼上的酒席,只多在一楼吃饭。门庭冷清,连说书的先生、驻店卖艺的泠人都打发走了。
方常推开厢门,道:“就是这间房。结案后打扫过了,东西一件都没换走。大人尽管查,务必还我楼一个清白!”
郁泱进房又是一顿查,旨在找到班姝当晚用过的杯子。打开一扇木柜看见一套酒器,郁泱问:“这是当晚用过的。”
方常:“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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