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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3 (第2/3页)
宇翔特别看不顺眼方巡撒娇卖萌,每次都想揍他。“那我出去玩。”方巡一边说一边真打算出门似的换衣服,“你真不去?”“不去。”方巡耸肩,也不再贫嘴,兴致勃勃地收拾好出门。听见门响,齐宇翔这才抬头,他的脸一向很白,这时更是苍白,紧绷而无表情。呆坐一会,从行李里拎出电脑。电脑硬盘里,还留着他和吴钧成的合影。这是他犹豫了再三都没有删掉的东西。人的生命有多长呢,他和吴钧成在一起的时光,已经贯穿了整个少年、青年、甚至人到中年。十七年,哪怕是对自己时光的纪念。在一起久了,分开的过程无疑痛苦,就像血肉慢慢撕裂,过程难免揪心。吴钧成是他爱上的第一个男人。男人的感情往往说不清楚,他喜欢过甲乙丙丁,也跟若干人上过床,其中有些人,他甚至还在喜欢与爱之间徘徊过,但只有吴钧成,能让他清晰地意识到自己爱他。在社会上摸爬滚打这么些年,早不是当初那个毛头小伙子了,再说爱情这个词,呵,爱情。齐宇翔看着那张照片。照片里的他们还年轻,吴钧成高大强壮,深麦色的皮肤,肌肉饱满有力,衣服下的健朗气息轻而易举弥漫出来。剑眉朗目,面孔线条干净利索,一双眼睛清澈而锐利。而站在他旁边的自己,神情始终怯怯,个子只到他脖子高。那时他才十七岁,还不知道自己喜欢男人,只是一味羡慕他,一有空闲就默不作声跟着对方。吴钧成常常与小痞子们打架斗狠,但对老实乖巧的好学生却从不招惹。凭这点,就比一般的痞子难得的多。而且吴钧成明知道齐宇翔总跟着他,却一次都没撂过狠话。跟多了,也开始说几句话,话多了,就慢慢成了朋友。时光总是这么不可思议。齐宇翔现在还记得那段小心翼翼、又暗暗欢喜的日子。他喜欢着对方的喜欢,笨拙的展示自己最好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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