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纪事_分卷阅读38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分卷阅读38 (第3/3页)

梯离开。这就是我杀死这两人的经过,我知道,接下来我面临的是法律的严惩,但是,他俩都是坏人,该死,我为母亲报仇,不惧一死。

赵磊看完这篇帖子,帖子已经发出去10分钟了,下面评论有几千条,帖子也被大量转发,评论一般都是“死不足惜”、“罪有应得”、“干得漂亮”“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之类的叫好声,还有不少人评论呼吁给邹小龙减刑,说什么为母报仇情有可原,法理不外乎人情之类的。赵磊知道,现在这件事知道的人越来越多,用技术手段封杀这篇帖子已经不可能了,反而会适得其反。

邹小龙玩味地看着赵磊:“赵警官,那个吓唬人的面具在我房间,还有那个贱人,叫任慧芳的,她的包也在我房间,该交代的我都交代了,把我带回去吧,写报告的时候你可要注明,都是我主动交代的。”

“邹小龙,好心机,好城府,好算计,在看到警方进来的时候就把帖子发出,并主动承认罪行,而且还没有成年,不满16周岁,现在再加上网络舆论造势,虽然杀了两人,也不会判得太重。”赵磊心说。

几个月后,一审判决邹小龙故意杀人罪成立,但鉴于邹小龙未成年,认罪态度良好,也算是事出有因,为母报仇,加上舆论压力,几个有名的律师主动为邹小龙辩护,最后判处邹小龙有期徒刑10年。

赵磊和林翀在饭桌上,赵磊点上烟,说道:“老弟,邹小龙才15岁,就能犯下这种案子,心机极深,凶残暴戾,这次判他10年,我真怕他出狱后还会做出什么事。”

林翀喝了口酒,说道:“为母报仇不能成为邹小龙肆意杀人的理由,而且那帖子他是早就准备好了,一旦事发,利用舆论做挡箭牌,小小年纪这等城府,这般嗜杀,此人很可怕。”

赵磊没再说话,猛喝一口酒……

作者有话要说:  持续更新中,顺便打个广告,笔者第二部书已在晋江更新。

第36章抢劫案

2017年1月31日,大年初四,赵磊和小刘、林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