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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19 (第2/3页)
煜差,便捞起边上的野兔手法熟练地处理起来。李信瞧着这一幕,笑道:“要比得过叶将军,可难咯。”嬴政听后奇道:“叶爱卿除了一手剑术,庖艺也惊人不成?”李信回道:“定是比不上宫里的庖人,但味道有几分新奇,王上一尝便知。”嬴政听后,颇为期待地看着忙上忙下的叶煜。兔子体型没有鹿那么大,因此等到野兔烤好的时候,梅花鹿才刚刚上烤架。乐叔给嬴政分了一份之后,拽了个肥硕的兔子腿给叶煜。叶煜接过,吹了吹,在看起来不太烫的时候一口咬下,肉汁迸发出来,一下子就引出了他的馋虫。“怎么样?”乐叔手里也拿着一块肉,却一口都没动,全程看着叶煜。老实说乐叔的手艺是不错,但是和他府上的庖人烤出来的感觉差不多。叶煜把兔子腿啃干净了回他:“你得让王上评判。”乐叔虽然想从他这里得到评价,但还是看向了嬴政。嬴政看了看前方香气扑鼻的梅花鹿,想了想道:“先尝了叶爱卿的再说吧。”这个时候撸串还是很上档次的,叶煜偶尔做几回,连李斯都赞不绝口。那么大个鹿,全都大口吃肉肯定会腻,于是叶煜弄了蜜汁口的、花椒盐口的、酸甜口的……甚至还烫了点秋葵。乐叔得意地吃了一口,就知道自己输了,但是他并不失落,反倒一口气吃了不少,看起来挺喜欢的。看着手里的串串,叶煜突然觉得自己作为穿越者,唯一的得意的地方居然是烤串,颇有种欲哭无泪的感受,心里盘算着水泥那边何时才能有进展。大抵是这天回去后嬴政好好想过了,为了表达他打算重用乐家,他下令给乐叔赐婚。不知是不是叶煜的错觉,他总觉得自那日过后,乐叔很少回来主动找他了。乐叔自然不可能因为一顿烤肉和他闹不愉快,那么……叶煜心中隐隐约约冒出一个猜想。作者有话要说: 乐叔,字少成。自己编的。第八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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