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8 (第2/3页)
连我自己,都是今天才真正见到仙君!我也从未想过与谁共度道生,你也说了我只是个散仙,我还以为月老只管人间姻缘呢——”“——你!”元钧骤然暴起,他竟然说没见过自己?先前在鹊桥旁惊鸿一瞥,原来他根本没将自己放在眼中过。一瞬之间,元钧心头涌上陌生情绪,这情绪叫做失望,更丢人一些,叫做自作多情。其实当时若朝夕肯服个软,肯对他撒撒娇,说自己也仰慕他,甘愿任他驱使……哪怕朝夕拿出那死缠烂打的公主的百万分之一,他也不会如此残忍地虐杀了朝夕四世。最多、最多两世罢,他必定能心软收手,从此好好待他。尽管彼此心中种种不堪,可两人肢体相触时,仍有种近乎病态的默契,顺着四肢百骸一路被点燃。元钧凶狠地打开了朝夕的身体,那滋味比想象中更好,听着身下倔强的小散仙在意识涣散之际哭泣求饶,他甚至会笨拙地低头啄吻对方。情天恨海,原来甘甜如此,竟叫他觉得几万年寿数虚度,从不曾明了过快活滋味。朝夕无疑是美的,甚至于太美了,这种美只生长在悬崖边缘。元钧还不想万劫不复,清心寡欲的生活固然无趣,他也还没过够。他是有雷霆手腕的仙君,一夜被翻红浪,第二日便将朝夕打入轮回,丝毫不顾及他能否承受。换任何人只怕都受不住他这种性子,只有朝夕能打落牙齿和血吞,掩饰着内伤又努力从头学着去做一个凡人。这样的朝夕令他恼怒,常做出不可控之事,可也令他的目光频频被吸引。终于,第四世时,他给了自己一个机会,以凡人的身份,凡人的眼光,在朝夕身侧陪伴。也许先前被朝夕莫名吸引,只因他是上仙,好东西见得太多,偶尔见了草芥便当珍宝。如果换个凡人视角,挑剔许多,情债大约可除。他成了朝夕的“师兄”,两人出身世家名门,食同席寝同卧,感情好得仿若一人。朝夕没有认出他,他也就乐得不说。只是元钧仙君就连投胎,也给自己选了个好壳子,天赋异禀,生来便在万人之上,每日除了和笑吟吟的师弟一起练武,便不需要去交际应酬任何人,长年累月下来和他亲密的还是只有朝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