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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76 (第2/3页)
第两百二十天。我终于入职了,原来当教官是这样的感觉,但我一定是一个失败的教官,我缺乏对学生的关爱,也没有什么可以说出口的鼓励的话,如果是你一定不一样,你会是最好最受欢迎的教官。由我来实现你的理想,实在是次等的替代品在鸠占鹊巢。你要是也这么觉得,就快回来。]卫桓的眼泪明明已经落下来,可手指却在抖,他看着这每一个字都觉得心痛。这是他第一次亲手触碰到云永昼的那七年,他甚至连过问都觉得痛苦,可如今这些痛苦就这么血淋淋地被剖出来,摆在他的面前。卫桓觉得自己好像在自我凌迟,刀是他,鱼肉也是他自己。[第两百三十五天,今天是你的生日,我买了一栋房子。我知道如果你看到一定会嘲笑我,拿小少爷的绰号来讽刺我,但这笔钱是我私底下为接了一些任务攒到的,当然是比较危险的任务。其实这笔钱在你走之前就攒的差不多了,不过后来你走了。我本来想,你都不在了,我为什么要买下这栋房子?就像手环一样,没有主人就没有意义了不是吗。但是我想或许你会回来的,你如果回来我就带你来这里,喜欢的话就送给你。到时候你就可以和你喜欢的女孩子住在一起,那些陷害你的阴谋我去找出来,我去报复,你们过最平淡最普通的日子。生日快乐,只要你回来,我什么都不强求。不过她最好比我更喜欢你。]看到这里卫桓又忍不住破涕为笑。他怎么会和别的女孩在一起呢,他明示暗示过的每一句关于未来的表达都是与云永昼有关的,他刻意地在他面前提到孩子,提到追求他的姑娘,无非是想要这个冷冰冰的家伙给出一点反应,好让他多一些底气。但从来没有,云永昼不会给出任何反应,他永远沉默不语。[第三百六十五天。今天天气很好。不,其实不好,下了暴雨。我真庆幸我一秒钟都没有拥有过你,否则我现在应该会更痛苦更折磨。我们拥抱过,你贴在我后背的双手留下的痕迹烙穿我的躯体,我能看见里面百蚁噬心。亲吻过,以至于我时不时神经质地企图毁掉暗区所有的天台,或者毁掉那些霓虹,最好一把火全烧干净。我这么阴暗,偏执,卑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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