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被独占的残次品影卫 第52节 (第1/4页)
再次举起的杖被一把拦下。 丁酉跪在陆展清身前,挡住林逸落下的杖,平静道:“阁主请息怒。如今动手,只会对您不利。” 林逸阴恻恻地看了丁酉一眼。 丁酉一副为林逸考虑的神色:“外头这么多民众看着,倘若您真在这里要了少阁主的命,往后的流言蜚语只会越来越多。” 林逸在民众的鄙夷与愤恨中,放下了杖。 投鼠忌器。 陆展清喉间全是浓烈的血腥味,他无力地闭着眼,撑着一口气,哑声道:“师父出身烟花之地,母亲本是一个再普通不过的伶妓。” 寻欢之地本就无道理可言,尤其是林逸的母亲,只是一个相貌平平,毫无地位的伶妓,一次被一名醉酒的富家子弟带进房时,也只是躺在床上,认命地闭上眼睛。 谁曾想,这一认命,就有了林逸。 那名终日饮酒作乐的富家子弟不知着了什么迷,隔个三五天就要在林母这里发泄一通,丝毫不顾及后期林母愈发臃肿的肚子。 最后一次,林母临盆前,这名富家子弟不顾林母苦苦地哀求,仍压着她,大展拳脚时,被窗外一阵震耳欲聋的烟花吓的一抽搐,竟口吐白沫,再不省人事。 富家子弟竟然死在一名伶妓的床上。 林母理所应当地被关进了牢里。 县衙对这种事情的处理向来是得心应手,等到林母生产后,将她剥光了,在街上杖责八十,又把她关进笼子里,游街示众。 作为杀人罪犯的儿子,还是一名娼妓,林逸从小只看到了白眼与讥讽。 后来他长大了,看着瘸了双腿,只能终日靠乞讨为生的母亲,跑到当初的县衙前,击鼓鸣冤。 最后,年仅六岁的林逸打的只剩一口气。 还是林母替他受下了最后三十杖,林逸才得以存活。 二人没钱买药,林母又新伤叠旧伤,熬不过三天,就撒手人寰。 “师父建立这千巧阁,也不是为各位伸张正义的地方。” 失血让陆展清浑身昏沉发冷,陆展清咬破舌尖,才让自己清明几分。 “不过是师父用来,积累自己民望声名的地方。” 最不堪的往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