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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6 (第2/3页)
的人。黎曜却浑然不动,他眸光沉沉,仿佛草原上奔跃的猎豹,近乎透明的黑色瞳孔里深藏一击致命的光芒。他伏下`身在他耳边,轻声道。“我想要干你。”这句话就低吟在宋逸耳边,回荡于狭窄压迫的男人手臂与沙发靠背之圜,那人立刻便俘虏了他的半边知觉,令他失神到无法动弹。老实说,宋逸虽然喜欢男人,但他并不想要被任何人干,哪怕是黎曜。但是,当黎曜在他耳边如此吐息之际,他的整个身心却仿佛出自某种强烈的本能,情不自禁地渴望为对方臣服。他想要他。或者可以说,在这个瞬间,他最想要他。那个瞬间,自上而下静静凝视他的黎曜显然同样察觉到了他内心的这份渴望,然后黎曜笑了。那是以往大学时代,黎曜每次交到难以到手的女友时,都会流露的一种最为意气风发如同狩猎者般的笑容。那是令人深感厌恶又为之着迷的笑容。他仿佛是拥有了全世界的国王,而在这全世界里,你至多是个背景。大学时期,宋逸经常遥看黎曜这般笑容,这笑容从不针对于他。宋逸狂热地迷恋黎曜如国王般的天生狂妄,又知晓对方绝无可能对自己露出这样的笑容,他绝不会给对方这样的底气和自信。你爱我。我不爱你。这段对话没有半分虚妄。他们多爱对方,就多傲慢。十年前,他们都以为最后会让步的人必定是对方,然而骄傲的他们谁都没有退后。他既迷恋黎曜狂妄的傲气,又憎恨他从来不把别人放在眼中的轻慢。但这一点换作黎曜对他,想必也相差无几。人总是最爱最像自己的那个人。旁人惊奇,他们心照不宣。十年不见,不过是因为,无论是黎曜,还是宋逸,谁都没有到痛失所爱的地步。两人转而各自携伴,互相遥祝对方一杯酒,也是意料之中的结局。只是十年后的今天,方才姗姗来迟的这份臣服与傲慢,究竟是他们入戏太深?还是一切,本该如此。?宋逸喜欢演戏。他喜欢体验各种各样的人生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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