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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6 (第3/3页)
眼泪,但是解春潮总觉得那也是一种策略一种手段,而不是一种感情。其实现在对于他自己,解春潮也想不明白了。他知道自己不再为方明执的完美心动。方明执拥有着能征服绝大多数生命体的魅力,不光单是指外型或是金钱,他有一种致命的吸引力,就好像他是最强有力最无坚不摧的,就是因为这种力量感,让人觉得他值得信赖。解春潮上辈子就是被这种吸引力摧毁掉的,所以这辈子他对此避之不及。可是徐成和孙玮的那些话,让他看见一个不大一样的方明执,也让他看清楚那种完美在本质上居然是一种能力的缺失。方明执不能喜欢一个具化的事物,所以他把全部的精力放在完善自我上,让他活成了一堆模块,有会经商的,有会弹钢琴的,有会马术的,唯独没有一个会爱的。解春潮看着床上苍白如纸的方明执,孙玮说得没错,包括方明执自己在内的每一个人都把他看成是呼风唤雨的神明。可他终究不过二十出头,在常态的人类生活史中,许多人连经济都还没能独立。那时候他向自己扑过来,在想什么呢?他并不知道这个孩子还在,那他知不知道那一刀下去他可能就没命了呢?从徐成的话来看,解春潮想他是知道的。那他为什么宁可送了命也要救自己,难道也是一种手腕吗?解春潮抿着嘴唇侧坐在了方明执的床边,心里说不上来是酸还是软。病房里很安静,只有几种记录仪器在发出轻微的嗡鸣。“你说……”解春潮换了个稍微舒服一点的姿势,趴在了床边:“你说你想当飞蛾,可是飞蛾是会死的。我不想让你死,方明执,你不许死。”解春潮小心地避开方明执手指上的检测夹,点了点他的手背:“方明执,你的小崽子饿了,起来做饭。”方明执有一个秘密,他喜欢彩虹。这是女孩子喜欢的玩意儿,他羞于承认。可是在一个弥留的梦里,他想做什么都不再可耻了。所以当梦里出现一道极宽极绚丽的彩虹时,他毫不犹豫地跟着走了。他舍不得解春潮,但是他也明白自己等不到。方明执一直觉得先天失明的人要比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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