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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女人面前的是个穿着邋里邋遢头发似乎多日没洗过七十多岁的老大~爷,就像是在路边讨饭的老乞丐一样的装扮,事实上,那老大~爷手里也确实拿着一个生锈了的铁碗另只手里还拿着跟歪歪扭扭的树枝撑着。他摇摇头,说:“不行不行,我说了要个四五岁的娃,你给我整个明显够十岁的孩子来,这哪里行。不要不要,你带回去。”“十岁怎么了?这孩子够机灵啊,保管能让你一天讨上不少钱。”“这十岁了不好讨钱啊,这个头太高了。现在的人不好这种,没人会同情给钱的。”老大~爷说着就转身要走了。女人赶紧扯着沈廉拦了上去,挡在老大~爷的面前,满脸讨好的笑容:“这孩子吃的小,好养的。再说,还有一手扒东西的手艺呢。您就当行行好,买下他吧。我也是活不下去了才卖亲儿子的,要不然我才舍不得呢。你不买他,他也是个死,您就行行好吧。”女人已经开始卖起了苦肉计,可谓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就为了卖儿子。沈廉看了看那只掐得他死紧的手,默了。原来这是亲儿子啊。女人好说歹说了好一会,最后终于说服了讨饭的老大~爷买了亲儿子,以最初定的一半价格——一万五成交了。女人看着老大~爷那破铁皮房拿出一叠红色的纸钞时,眉笑颜开,赶紧将沈廉推过去,伸手接过钱,开始欢快地食指沾口水数着一张张钞票。“得咧,够数了。”女人开心地将钱塞进那个从地摊上讨来的脱皮小皮包里,临走前还对老大~爷说:“你要四五岁的小娃娃是吧?”老大~爷抬起眼看她:“怎么?你还有儿子卖?”“没没没,我就生了这么一个糟心货。这不问问你嘛,您要的话我就给你带一个来。”“从哪带?”“这您就别管了,先走了。”女人踩着那双八厘米的粗跟,扭着肥大的屁~股挎着小包渐渐走远了。看着女人渐渐远去,沈廉还有些懵逼,肚子空空的,此时倒是一阵“咕噜咕噜”地响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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