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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随手扔在外套里的手机振动起来。室内简直像是遭了贼或者刚刚台风过境,各种各样的东西散乱地铺了一地。贝多芬音乐节选和几本漫画混放着,边上有一个捏扁了的啤酒罐。一个人被埋在书本与曲谱里——真的是埋,没有一寸皮肤露出来,只能勉强看得到个人形,让人疑心他能否正常呼吸。手机坚持不懈地振动了半分钟。终于,那一堆的书动了动,一只手从书堆中伸出来。那只手很白,白到几乎有些病态,手指修长、骨节分明,瘦削得十分好看,食中二指指腹因长年夹烟有些微凹。那人摸索着先翻出助听器戴上,被声音吵得皱起眉头,才不耐烦地‘啧’了一声,一边揉着头发一边拿过手机:“什么事?”他终于坐了起来,是个高挑瘦削的青年,年龄看着并不大。他染了一头常人难以驾驭的奶金色头发,皮肤白得几乎透明,英俊得有些桀骜。“段炀,你认识方怀吗?”总评委原本想直入主题,忽然想起前两天听见那个叫‘方怀’的小孩唱的歌,不由多问了一句。那青年打了个哈欠,不耐道:“不认识,谁啊?”“……噢。”总评委有些讶异,他原本以为两人会认识的。总评委听段炀说过,对方有个一位故友,他有一首名叫的歌,就是为对方写的。和方怀唱的那首歌,两首歌从歌词到旋律都不像,但又有种微妙的暗合。“对了,你开完这场演唱会还有事吗?有空回来当个评委,缺人——顺便见一见这孩子,特别有才华。”段炀扯了扯嘴角,嗤笑一声,“有才华?能比我有才华吗?”总评委:“……”要脸吗?!不过,段炀也的确有资格这么说。“所以你来不来?”“看情况吧,很可能不来。”青年趿拉着拖鞋走到窗边,点燃了烟,“我忙完这一阵,想歇一下,回老家一趟。”“去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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