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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57 (第3/3页)
这二十户人家的恩,吃人家的米长大的。系统:所以,你真要住草棚?[当然不是。]谭昭到了长椿街,已经入了夜。街上的人家都关着门,房子看着有些破旧,却打理得非常干净,连街口的草棚都瞧着不错。[其实,住草棚也挺不错的。]系统:……不过两月,谭昭就已经在长椿街混开了,剃了胡子束起头发,虽说仍旧没干正经营生,但这年头浪子回头,总归容易被人接受。当然,陆三载居然生得不丑,甚至没了胡子,又被谭昭好生养了两月,比隔壁家从小读书的赵家小哥更像个读书人。“李婶儿,不用,我有钱,那丁点肉,您就拿回家给您那小孙子打牙祭吧。”“我这巡街呢,收了钱,我总得做事啊,您说是不是?这担子我来帮你挑,不压肩膀,有力气呢。”“赵哥儿读书回来呢!”赵哥儿却是个记仇的,即便此时的陆大胡子已经没了胡子,他仍然哼了一声,抱着书就回家了。谭昭摸了摸鼻子,半点儿没影响好心情。哎呀,今儿个晚上,就去吃天香居的醉鸡好了,配上他家的醴泉酿,那可真是吃多少次都不过瘾啊。天香居可是确州城中数一数二的大酒楼,谭昭虽说一身布衣,但大酒楼的小二虽也会看人下菜碟,却绝不会做在明面上。毕竟有钱的就是大爷,你管你大爷穿什么呢,大爷就是穿身乞丐衣,人给钱你也得吹捧不是。醉鸡很快上来,另配了两个时蔬,江南的春日里永远不缺吃食,配上美酒,给个神仙都不当。呷了一口酒,鸡肉连骨头都酥了,轻轻一抿就下来,就是这该死的好味道啊。“这位客官,您介意同人拼个桌吗?”小二有些局促的声音响起,谭昭这才发现今天的天香居格外地热闹,他当然是不介意的,刚要开口,抬头就瞧见一冷如寒霜般的男子站在旁边,一身玄衣,气息内敛,气质却非常特别。也就一刹那的功夫,谭昭立刻一笑:“不介意,自然不介意,请坐请坐。”谭昭喜欢坐临街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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