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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点之前到宋氏大厦二十七楼。】何斯言看了一眼,撕成碎片扔在了垃圾桶。找了一间附近的西餐厅休息,给孟轲回了信息,见面的地址改到了这家西餐厅。何斯言搅着手里的拿铁,心潮起伏,宋裴然前几天撂完狠话,到没那么慌。昨晚两人睡了一觉,宋裴然那么柔情蜜意,他却觉得不安。任谁也不会觉得宋裴然喜欢他,四年的时间足够让爱情变成分泌过多的多巴胺,在日复一日中消耗殆尽。他想了一阵,把这种归结于雄性的竞争欲和肉.欲。在理性中,合理的解释只有这一种。孟轲来的时候,带来了何斯言要找的人,年纪二十来岁样子的男人,皮肤白,个子高挑,看着很文气乖巧。孟轲说道:“秦笙,给你介绍一下,何斯言,我的好朋友,以后你就给他当秘书。”秦笙眼神亮晶晶的看着何斯言,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何斯言点了点头,主角光环之一就是招人喜欢。秦笙作为这本书的主角真是自带亲和力,看着都舒服。孟轲吃饭的时候,一手晃着红酒杯,眼神在两人之间来来回回的扫着。“你说我们公司那么多人,你怎么就看上秦笙了?”何斯言轻轻一笑,侧过脸对着孟轲问道:“我像不像他?”秦笙睁大眼睛好奇的看着,孟轲端详一下,点了点头:“你别说,有点像。”两人的眉眼都是斯文一挂的,只是何斯言更立体,显得俊俏,秦笙偏阴柔一点,看着雌雄莫辨。“我找他替我喝酒去,我从回国天天喝,身体实在受不了。”孟轲笑着说:“你啊,熬过这段时间就好了,回头酒局我都跟着你,给你挡挡酒。”“谢了。”孟轲凝视着他的脸看了几秒,眼神不着痕迹的扫过何斯言刻意立起来的衣领,若有所思的模样,手指轻轻的在桌面扣了几下。等着孟轲回公司了,两人坐了一阵,秦笙笑嘻嘻的侧着头问道:“言哥,我听我们老板说你和宋氏集团的宋总是同学。”“嗯,是。”“那你知不知道你们学校谁和他谈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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