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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04 (第1/3页)
同时也能提升自己的名气。不过,为了第一个作用而写论文的比较多,为了推广术式写论文的比较少,因为后者需要一定的实力支撑才能做到。出来行医之后,庄慕基本上一直都在提升自己的医术,他对于薪酬和职位并没有那么强烈的需求。当然了,也因为他的实力超群,根本就不用担心这些问题。至于教授其他医生一些手术技能或者治疗方法,庄慕习惯用言传身教的方式面对面传授,对于论文这种传授医术的方式,他反而不太擅长。好在,他平时经常埋在论文堆里,虽然没吃过猪肉好歹也看过成千上万头猪跑了,所以现在写起论文来也算是有一些基础。不过,一开始写的时候思路还是有点不清晰,需要小组内的成员们多加提点。毕竟,论文这种体裁跟其他的笔记之类的还是有本质区别的,而这些对于小组内的医生们来说都已经是家常便饭了。等到写了有两三千字之后,庄慕就开始渐入佳境了。他的思路慢慢开始捋顺,写作速度便越来越快,小组成员们反而有些跟不上他的节奏了。说是论文,其实因为法乐氏四联症的复杂性,整篇论文的内容几乎相当于一本几十万字的。法乐氏四联症这事要讲得清楚明白,根本就不是几万字能够讲得完的。这么大的写作量庄慕自然不可能自己来完成,要不然得写到猴年马月去。庄慕先定了个框架,然后便是由小组成员们来根据框架进行写作,最后再让庄慕润色,增加或者删减一些内容。等到学术会议举办日期来临的时候,整篇关于法乐氏四联症治疗方案的论文便宣告完成了。当小组成员们看着眼前码得整整齐齐的一叠厚厚的论文,他们知道自己在庄慕的领导下又再一次创造了奇迹。纵观整个近代动物医学发展史,大概没有哪篇突破性的论文是用这么短的时间写出来的。————学术会议的举办时间一个晃神的功夫就到了。这一次,道格拉斯提前在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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