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分卷阅读11 (第2/3页)
他又没有在说话了,空调呜咽一声,持续运作让它疲惫不堪,选择在此刻自我调解,停上一会。 ——他需要我。 我很快意识到这个事实,我连忙手脚并用,爬过去抱住他,下巴搁在他的锁骨上,磕得生疼,但我毫无知觉,我巴不得再痛一点,最好将他的痛苦悉数转移,由我承受。 很明显,上帝不给这个机会。我只好咬紧下唇,渗出血珠,以拙劣的方式陪他一起痛。 怎么会有人不爱沈路? 是因为他要回上海吗,是因为他不能留在广州吗,我越想越混乱,一片混沌,死活想不明白,怎么会有人不爱他。倘若是我,别说广州和上海,在地球另一端都要追他过来。 那是沈路第一次对我痛下杀手,不动一兵一卒,真真是兵不血刃,让我从里到外死了个透彻。 几个小时前他又故技重施,一具活尸在街头游荡,二十分钟的车程化作一个多小时的路程,没有办法,活尸也是要回家的。 我生平鲜少的狼狈都是在他面前,今天破例展现给全上海人民一同瞻仰了。一个笨拙的醉鬼扶着栏杆,横跨几公里,一路进行醉酒行为艺术表演——摇摇晃晃,走一步歇三步。 小区门卫自然认得我,也晓得我和沈路同住。老伯戴上眼镜,从岗亭探出头来和我说话,阮先生啊,你朋友在不在家啊,要不要我拨号给1801,让他下楼来接一下你啊。 一阵血气上涌,我连连拒绝,手指攥着栏杆,和老伯说,谢谢您了,不用不用,我自己回去就行。 我进了楼道,在电梯口坐下来。十一月的夜里,风嗖嗖,还好小区管理得当,我一踏进楼道,密码门应声合上,隔绝了外头的夜风。 瓷砖冰凉,就当给我醒酒了。 我想—— 真是个蠢货。十几岁时还能称得上一句漂亮蠢货,这是赞美呢,还有一个多月就要满二十九,怎么能担得起漂亮二字。 我该上楼去告诉他呢,我这个百无一用的废物,从头到脚,从身到心,是死是活,都完完全全属于他一个人。 这话放十年前,我还学不会怎么表达,欲盖弥彰地讲,哥哥,我不喜欢夏翊。却忘了之前是怎么在他面前绘声绘色地夸赞,夸赞小窦唯太酷了,我好喜欢,好喜欢这种感觉。<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