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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37 (第3/3页)
时期。因为勇敢之名传遍全国,十二岁的王子得到子民们的崇敬和爱戴,又因为身份尤其尊贵,没有他想要而得不到的,更没有他想做而做不到的。过了一年,也就是王子十三岁的时候。在符合这个年龄的意气风发的影响下,褐发金眼的少年天不怕地不怕,回到王都没多久,就看上了父王刚得到不久的神骏。神骏无人能驯服,光是将它抓获,便花费了极为庞大的人力物力。王子不信邪,一定要将神骏驯服。然而,他果然还是高估了自己,不仅没能把神骏驯服,还被不羁的野马拖着狂奔出了王城,闯入平民们汇聚的市集,险些因自己的莽撞让无数人丧命。在那个时代背景下,平民的性命算不上什么,就算真的引发流血的意外,法老之子也不会因此受到哪怕半点指责。可是,谁也不会想到,竟有人在如此紧急之时,只用了一只手就将野马放倒,救下了——……啊,说起来可能会惹王子生气。但,那人救的的确不是也处在危险中的王子,而是差一点就被马蹄践踏的平民孩子。没错。尊贵的王子殿下就在这里,这人居然只顾着冷淡地教训平民小孩儿,看都不看王子一眼。最过分的是,他居然任由王子殿下呆了呆,跳着脚冲上来——然后,相当敷衍地伸手,屈指。再然后。刚冲到男人面前激昂宣战的王子殿下,平生第一次被人弹脑壳弹飞,啪叽一声摔了个四脚朝天,灰头土脸。——太惊人了。——简直不敢置信!这就是王子当时的心理活动,论起震撼的程度,一点儿也不夸张。也不奇怪。面对皇族还不埋首屈膝的平民已知范围内根本不存在,更何况,这个大胆的家伙来历不明,只看出是个相貌外表不似此地之人的外族人。王子的注意被完全吸引了。不过,意外地不是“你好大的胆子”这样的吸引。说来奇怪,被冒犯之类的寻常王子应当最是在乎的事情,他在一眼越过在空中扬起的尘埃,看到伸手将骏马按住的旅人时,半分都没有想起来。他首先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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