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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7 (第3/3页)
口时。也是他第一个冲出来赶他走。简单来说,就是个莽夫。卜凉比他大五岁,家里不算有钱,真要算起来,差不多就是富二那种程度,不过是游走在他们圈子边缘的人。这种家底算不上殷实的小老板儿子,总是会很快被新贵们替代,随时消失都毫不奇怪。所以大家并不乐于与他们结交。但卜凉不一样。他虽然莽,却并不高傲,甘愿溜须拍马当个丑角,加上关键时刻毫不退缩,总是帮人出头,颇有几分义气,一来二去,圈子里这些高傲的少爷们也慢慢接纳了他,时常带着他一起玩。陈雾自己,就是其中之一。父亲并不喜欢他结交这样的朋友,多次提及卜凉曾是个不良少年,初中时跟人打架还捅死过人,进过少管所,让他尽量少和卜凉来往。不过那时,卜凉已经彻底融入他们圈子,并开始出席各种酒会派对。借着与这帮少爷们的交情,卜凉在五年前与陈雾叔父家的表姐结了婚。终于不再需要唯唯诺诺,当只少爷们圈养的舔狗。不当舔狗后,卜凉顿时没了从前的顺从,也隐隐有了丝瞧不起人的架势。同时,他的目标不再局限于这群公子哥,而是放在了更强的行业大佬身上。进化成为专舔大佬们的高级舔狗。顾执身为A市新首富,会被卜凉当做目标是当然的。可难道顾执没查过这人和他的关系吗?还是说……陈雾警惕地看了苏秘书一眼:“他什么意思?”“顾先生说,不论办什么事,一定要先打过招呼才算礼貌。”不同于早上那位小秘书,苏秘书是跟了顾执三年的心腹。为人靠谱,办事得力。也从不表露任何情绪。“您和卜先生是旧交,既然如今回来了,当然是要先和朋友家人打声招呼的。”是了。依照卜凉的性格,一旦知道他如今的情况,那不论是叔父亲戚,还有从前的朋友。都会迅速知道这个消息。“不是说打扫的人都来了吗?”陈雾不喜欢在陌生人面前想事情,当即合上档案,朝前院的方向扬了扬下巴。“走,我们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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