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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上了,想把大雁要回去。我考虑多拖一天就多一分不舍得,所以还是早些还给人家吧。明天我会把大雁送到那家宠物医院寄养,但我不确定他们什么时候能过来带大雁走,如果他们还要等几天,你能不能代替我经常去看看大雁?当然了,我会催他们尽早来的,宠物医院毕竟不是很舒适的地方。”陈蔚然看着宋彩:“你是不是遇上困难了?宋小彩,你要是把我当哥们儿就直说啊,怎么回事,之前为了大雁特地搬家,现在竟然主动要还了?而且既然他们还没给你确切答复,为什么一天都不愿意多养了?狗粮吃完了?所以才捏的菜肉丸子?”“哎哟不是,就因为越留越舍不得嘛。十万个为什么啊你。”宋彩揉着大雁的脑袋顶,看着狗子比平时都乖巧的样子心里一阵阵发酸。狗是通人性的,他也不想送走大雁。不管现在是什么样,他都会记得当初被人灌酒的时候大雁为他挺身而出过,不顾自己的安危帮忙驱赶了那无耻之徒,还一路不离不弃地押车护着他——虽然不知道原因,但大雁那时候的不离不弃就是通人性的证据。大雁要是个人的话,那对他宋彩就是有过救命之恩。可宋彩需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他总是这样一睡好几天,对大雁来说也是极不负责任的。因为大雁没有自理能力,如果只是扒翻了狗粮袋子、喝了点卫生间的脏水、又在屋子里随意大小便,那还好处理。可谁知道这回又会怎么样?万一闲得发疯开始拆解家具、破坏房子呢?人家房东何辜。如果丢去让姥爷他们帮忙养,对老人家又不负责任。且不说老人家会不会因为心疼狗粮太贵而给大雁喂麸皮,就说每天拾掇大小便、例行遛弯怎么解决?大雁的体重起码七十斤,只要稍一用力就能把老人拽倒,他们可能会受伤,大雁不能玩得尽兴也不会快乐。倒还不如送归原主,人家必定能把大雁照顾得更好。宋彩说:“这些菜肉丸子比狗粮好吃,只是想给大雁换换口味而已。总之这个忙你得帮我,如果那边还需要交涉,你替我去吧,我怕看见大雁就会产生反悔的念头。”陈蔚然见他这样黯然神伤,终于还是点了点头:“行,交给我吧。你要还是喜欢狗,我给你重新买个,谁也抢不走。”宋彩撇嘴一笑:“不要了,造得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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