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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29 (第3/3页)
窗台,整个人蹲在窗台上一矮身,就从那页窗户中钻了出去,然后一只手探进来,把那把木吉他拿走了,最后还不忘从外面关上窗户。这身手够敏捷的,坐在床上的曹烨看得一愣一愣的——这是要去哪儿啊?曹烨从床上下来,光着脚走到窗边,拉开窗户朝上看,梁思喆肩上挎着吉他,一只手握着楼侧的水管,另一只手抓着上一层楼的窗户下沿,以水管跟楼墙连接的细铁板作为脚下的过渡,爬得有条不紊——那架势看上去像个作案老手,不出几分钟已经成功踩上了四楼的窗沿。曹烨其实特想冲着上面喊一声,吓他一跳,但又害怕他一脚踩空,真跌下来了。这楼虽然不高,但从四层掉下来怎么也得摔个半瘫,于是他忍住了,就那么看着梁思喆按照刚刚的方法又爬上了五楼。最后一条长腿在空中划出利落的线条,梁思喆整个人爬上楼顶,看不见了。P-第二章-10天台上夜色沉沉,巷道的路灯无法照及这个高度,全靠头顶那弯月色照明。与之相应的,楼下的烟火气和喧闹的人声也飘不上来,唯有夜风习习,这里实在是难得清净。梁思喆不是第一次爬上天台了。在他之前,除了楼顶修理工,大概还没人爬到这上面来。一楼二楼的来人都是些过客,那些住在三楼招待所的人早出晚归,只把这里当做一处用来睡觉的容身之所,哪会有这份闲情逸致爬到楼顶来寻觅清净。梁思喆蹲下来,把天台一角处的一块砖头搬开,抽了一张报纸出来——那是他前几天晚上拿上来的。他把报纸铺到天台边上,坐上去,两条腿搭到下面。平常人多少会有些恐高,但梁思喆在这方面天赋异禀,他非但一点也不恐高,相反还很喜欢站在高处往下看,越高越好。他把挎在肩上的木吉他拿下来搁到腿上,右手随意地拨了拨琴弦。那驻唱说得没错,换了弦之后,这把木吉他的音色的确还不错。下次见面,请那人吃顿饭吧。梁思喆想。梁思喆是学小提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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